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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第8页)

内蒙古的作家、干部爱在这时候下草原,体验生活,调查工作,也是为去“贴秋膘”

。

进了蒙古包,先喝奶茶。

内蒙古的奶茶制法比较简单,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样麻烦。

只是用铁锅坐一锅水,水开后抓入一把茶叶,滚几滚,加牛奶,放一把盐,即得。

我没有觉得有太大的特点,但喝惯了会上瘾的(蒙古人一天也离不开奶茶。

很多人早起不吃东西,喝两碗奶茶就去放羊)。

摆了一桌子奶食,奶皮子、奶油(是稀的)、奶渣子……还有月饼、桃酥。

客人喝着奶茶,蒙古包外已经支起大锅,坐上水,杀羊了。

蒙古人杀羊真是神速,不是用刀子捅死的,是掐断羊的主动脉。

羊挣扎都不挣扎,就死了。

马上开膛剥皮,工具只是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点的折刀。

一会儿的工夫,羊皮就剥下来,抱到稍远处晒着去了。

看看杀羊的现场,连一滴血都不溅出,草还是干干净净的。

“手把肉”

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

一手“把”

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

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

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

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

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

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蹋了,是罪过。

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作料的,顶多放一碗盐水,蘸了吃。

现在也有一点作料,酱油、韭菜花之类。

因为是现杀、现煮、现吃,所以非常鲜嫩。

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

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

蒙古族极爱喝酒,而且几乎每饮必醉。

我在呼和浩特听一个土默特旗的汉族干部说:“骆驼见了柳,蒙古人见了酒”

,意思说就走不动了——骆驼爱吃柳条。

我以为这是一句现代俗语。

偶读一本宋人笔记,见有“骆驼见柳,蒙古见酒”

之说,可见宋代已有此谚语,已经流传几百年了。

可惜我把这本笔记的书名忘了。

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种煮酒,不会是白酒——蒸馏酒。

在达茂旗吃过一次“羊贝子”

,即煮全羊。

整只羊放在大锅里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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