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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同走在喧闹的街市上,一同挽手看烟火。
他们在海边接吻,他在街边买花送她,递给她之前,在花瓣上轻吻一下。
然后他凑近她,小声道了句「新年快乐」。
这是慕莺时离开阿姐之后过过的最好的一个年。
她在这儿住了很久,李风辞也待她好了许多,他们就像是同居的恋人,她也慢慢熟悉了这房子里的每一处角落。
只可惜,这房子她再觉得熟悉,可他不想让她看见的她还是找不到。
他们住在一起,却是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他从不会对她暴露自己的行踪。
这么说来,他们靠得虽近,也未必是真亲近,她至多不过是他闲暇之余的调剂。
慕莺时倚在墙上,低头就看见身上的痕迹。
“不是说好的不留印子吗?”
“没注意。”
李风辞披上外套,“正巧最近温度不高,你要出门,穿那件三扣的旗袍便好。”
他扣上袖口的扣子,“再说,你也不能看我好说话就特别对待不是?”
李风辞偶尔会翻旧账,比起不经意,更像是终于找着了能说这话的时机。
慕莺时知道他在说什么,那一次她被男人用鞭子抽了许久,身上的鞭痕还红肿着就带他回了家。
他在脱下她衣服、看见那些痕迹的当下,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当时情急,问她怎么回事,她本是有机会同他诉委屈的。
但她怎么能呢?她于是抱紧他,抱怨似的说不是每位客人都和上将一般温柔,那种有奇怪癖好的人,多的是。
她永远记得李风辞当时的表情,有震惊,有怒意,他那样紧紧将她盯着,好像她是他的什么人,好像他是真的在乎她。
所以,即便后来他把她弄得那么疼,她也觉得值得。
只是男人或许多多少少都有些领地意识。
在那之后,李风辞就开始在她身上留记号了,怎么说都不听。
“上将说的也是。”
慕莺时在镜子前边,拿粉扑在红痕上,试图遮上一些。
李风辞原本已经穿好鞋了,可看见她在脖子上涂粉,又走了回来:“既然都说我说的是了,还在遮什么?”
“我现在同上将住在一起,若这样出去被人看见,岂不有损上将的英名?”
“那还真是多谢你为我着想。”
李风辞轻嗤,手指拂过她脖子上的痕迹。
她皮肤本来就白,那印子他烙得深,红红的几个小点儿在上边醒目得很。
虽然她涂了粉,那也不过就淡了些许,并没有被完全盖去,反而颇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
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她身上留印子了。
“你今天要出去见谁?”
他轻咳一声,“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遮掩。”
眼看粉盖不住,慕莺时在那边比着丝巾,想戴一条来挡住脖子。
“去见一个重要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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