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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夏宁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我帮哥清洗的时候,发现他嘴里都是血,又是怎么回事?”
如果遭到了动物袭击,即使陶秋安侥幸逃过一劫,嘴里也不可能会有血!
“别问了,这事过去就算了。”
陶冶揉揉眉心。
“哈,你当我是白痴吗?或者当警察是白痴?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这些年总是搬家?为什么你不许我参加任何比赛?为什么你明明有博士学位却不肯找份工作?为什么你总要抽取我们的血液样本?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陶夏宁越问越激动,似乎恨不得扑上去掐住他的脖子。
“小宁,你那么聪明,认为我能瞒你多久呢?”
陶夏宁愣了愣:“我怎么知道!
我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晓得!”
“我不是不说,只是你们都太还小了,有些事……”
“放屁,又是用这个当借口!”
“小宁……”
陶冶闭了闭眼睛,坐在沙发上抹了把脸,神色疲倦:“我要保护你们,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相信我,当你们该知道真相的时候,我瞒也瞒不住,但我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来,或者晚点来。
我只想让你们快快乐乐的长大,别逼我了,好吗?”
陶夏宁看着这个仿佛一下子苍老男人,胸口发堵。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饥渴
陶秋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买了个新的挎包,靛蓝色的,耐脏。
他背上新挎包自我感觉良好,但尚有些不足,于是偷偷摸摸的从建筑工地窃取了一块石砖,塞进挎包里掂量掂量,这才有了足够的安全感。
既然都已经干了件坏事,那就索性多干一件。
陶秋安做贼似的攀上了一栋旧楼房的天台,蹲在围墙下面探头探脑。
他的心脏狂跳个不停,手心都被汗湿了。
好吧,他不能否认自己确实有点儿猥琐,这会儿正在实施偷窥,胜在自己眼神够好,用不着浪费钱配备望远镜。
而有幸成为他偷窥的对象,正是对面楼桌球室的老板——戚凌。
此时,戚凌刚好就坐在窗台上吸烟,低头看着爪机。
戚凌今天穿的是件V领无袖的黑色背心,一条有破洞的牛仔裤,墨绿色的帆布皮带系在腰间,既简简又利落。
陶秋安喜欢他的肤色,黝黑中透出了健康的光泽,也喜欢他黑发,不长不短,张扬而凌乱。
不过陶秋安最喜欢的是他的气质,野性之中带有毫不讲理、罔顾一切的蛮横。
仿佛天不怕地不怕,没有任何事能难倒他似的。
陶秋安对戚凌的了解不多,都是从别人那儿打听来的,结合方方面面的信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此货绝非善类。
但感觉是一种无法控制的东西,喜欢上了就是喜欢上了,与好坏无关。
否则怎么会有句至理名言,谁年轻的时候没爱上过一两个人渣。
值得庆幸的是,这人渣是水中月镜中花,好坏与他无关,自然就伤不了他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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