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没了声音的姬昭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头痛似乎缓解了许多。
于是,他看着底下的臣子冷笑道:“怎么不说了?刚才你们不是把这里当菜市场吵吵闹闹吗?”
姬昭扯着的嘴角似讽似嘲,艳丽夺目的面容透露出高高在上的冷漠。
一时间,众臣低着头不敢说话,而姬昭心里却是爽了。
因为原身是个小疯子的缘故,所以他可以持证发疯。
就在这时,站在群臣之首的萧衍抬眸看向御阶上的姬昭道:“陛下,既然来了,便上朝吧。”
姬昭对上萧衍的眼睛,愣住,那双眼睛黑得深沉,冷静理智,而眼睛的主人是个极其俊美冷冽的男人,像是狼群中的狼王,并且对方身上的气势竟是将他死死压住。
几乎是一瞬间,姬昭就反应过来这是他爹的绯闻男友摄政王萧衍萧楚之。
在书中,昱朝能够维持统一全部靠摄政王萧楚之镇守四方,让夏太后一族不敢伸爪,让四方诸侯王不敢轻举妄动,然而在他病死之后,整个昱朝快速分崩离析,天下也乱了起来。
萧楚之是一个绝对有手腕的权臣,并且在确定自己打不过对方,说不定自己的生死也掌控在对方手上之,于是姬昭立刻怂了,乖巧地“嗯”
了一声在龙椅上坐好开始上朝。
萧衍抬头看着他乖乖在自己的注视下收敛脾气,宛如一尊没有灵魂的瓷娃娃坐在龙椅上后,萧衍才开始主持起了今日的大朝会。
姬昭坐下后没过多久,姬昭就觉得这个朝有他没他都一样,摄政王萧衍可以完美处理一切事物,将所有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他完全没有插话的余地。
所以,他上朝是为了什么?给这群人当吉祥物?还不如回去继续补眠。
于是,姬昭理所应当地开起了小差,老师在讲台上面讲,他就下面发呆。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就在姬昭神飞天外的时候,他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道:“陛下,你今日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
身为天子早朝迟到,恣意妄为,言行无状,每一条都是昏君之样。
“嗯嗯。”
神游天外的姬昭按照惯性随意点头。
萧衍看着心不在焉的姬昭微微眯上眼睛道:“所以,陛下反思了什么?”
“啊?”
摄政王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姬昭回神,他发现大殿已经空了,群臣早已经散朝,而摄政王正在他的面前问他反思了什么。
反思了什么?昨晚不应该熬夜看小说?
面对摄政王的凝视,姬昭摆烂道:“多责备他人,少内耗自己。”
发疯,超爽的!
第二章
空旷的大殿之中,姬昭坐在龙椅之上,少年的眉眼深邃昳丽,毫不畏惧地与面前的权臣对视。
一时间,萧衍在姬昭身上看出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
而与其对视的姬昭只是单纯不喜欢萧衍教训自己,刚才已经怂过了,现在可以硬回去。
此时,姬昭身后的宫人屏住了呼吸不敢大声喘气。
“摄政王,朕,反思得不好吗?”
姬昭歪头笑着看着萧衍,眼中故意露出几分迷惑,仿佛真的在问自己反思得不好吗?
萧衍垂眸看着面前的小皇帝,还是以前乖张的模样,不过今日没有把人拖出去打一顿也太过安分了。
于是,萧衍的视线变得探索起来。
姬昭面对萧衍探索的视线有些心慌,他根本不是原主,若是被萧衍发现了这个秘密,他不得被对方杀了取而代之。
很快,萧衍收回自己探索的视线然后才随口劝谏道:“那些都是辅佐陛下治理江山的臣子,陛下不应随意打骂。”
姬昭见此松了一口气,然后想也没想就直接道:“他们有什么用?不过一群废物,大昱有摄政王就足够了。”
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姬昭愣了一下,他也说得太顺口了吧。
不过这话的确说得没错,原主乖张暴戾随意诛杀臣子,大昱内忧外患风雨飘摇,但有萧衍在,一切都被他镇压下来,直到萧衍突然病逝,昱朝才开始真正的破败。
李逸云幼年丧母,却也因此拜入绝世高手门下,似乎是因祸得福。但十年后,他却隐藏身份,在一家门可罗雀的客栈做起了店小二一次次看似巧合的因缘,使他不停的陷入一个又一个谜局,并不得不竭尽全力的从中挣脱这一切是偶然,还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着一切?又或许,不止一只信誉保证,保证完本,绝不灌水!...
禹帝炼九鼎,分镇九州,驱除域外邪魔,九州大陆迎来了修炼的黄金时代。至尊丹王林城,天生死脉,但却因身怀天地真火,炼药术造诣天下无双,被誉为药王!为了改变体质,林城历时十年,准备炼制一枚足以使人脱胎换骨的洗髓神丹,却引来了对丹药心存觊觎者。林城陨落,丹药被夺!百年后,林城展开...
作者背砍刀诗人的经典小说五胡令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五胡十国乱中华时期。前后四百余年,几乎是汉文明史上最混乱,最不堪的时代。本书以史实为基础,自西晋八王之乱始说起,至隋朝一统华夏为止,再现胡汉相争,遍地英雄,恍如史诗,又如歌如泣。小说无此真实,历史无此有趣,是为本书颇值一读之处。...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无意中得罪了上司的情人,被同事整蛊要去采访全市最最神秘的黄金单身汉,苏筱黎简直欲哭无泪,而最让她无语的是,传闻中这位莫祁轩莫总裁性格冷酷,不近女色,可是为什么一见到就是这副差点要吃了她的表情,还口口声声质问三年前为什么害他?拜托,她三年前还是个学生,哪里有能力害到他大少爷啊?什么?火灾?这件事她倒是有印象呢,不过等一下,难道三年前把她从火灾中救出来的那个人是他?...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