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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这次两人打算参加禾木的草原盛会,所以她们就先去了喀纳斯,晚上才到禾木入住。
两个月内两次到访,吴景函多了些地主似的熟门熟路。
她在半夜两点敲开林鑫的房门,披着羽绒服拉着她看内地光污染下永远也看不到的星空银河;早早起床,喝一杯热奶茶,骑马上山去最好的角度看朝雾;找手抓肉做的最地道的店吃饭,两个人一起玩她上次没敢玩的漂流……
原本林鑫最期待的是草原盛会,但在禾木待了三天之后,她却爱上了这里静谧的傍晚。
当然,这不是说草原盛会不好玩。
草原盛会完全达到了林鑫的期待,不仅有篝火有摔跤,还有赛马抓羊甚至传说中的“握手交易、袖中谈价”
。
但骑着马,一路跑到禾木的后山上,躺在草地里看夕阳却让林鑫感受到了与以往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快乐。
不过——
林鑫一边牵着马往回走一边叹气。
她也知道自己只是这种生活的过客,像现在这样玩几天还好,但如果真的常住这里,那连她自己都受不了。
可一想到过两天就要回去了,她还是有些不舍。
不仅不舍得这里的美景,还舍不得“大红”
。
“大红”
是这几天林鑫一直在骑的马,格外通人性,不仅不会欺负林鑫这个“野骑新手”
,还会自己调整去适应她的节奏。
是帮林鑫从“马场学院派”
变成“野骑实践派”
的最大功臣。
“喏,快点吃吧。”
林鑫一边走着一边从褡裢里掏出一根胡萝卜,“现在不多喂你点儿,一会回去又要都被你儿子抢走了。”
大红是马队里的马,林鑫租了五天,白天都和她在一起,但是晚上要送回马队让他们照顾。
之前几天,林鑫总是喜欢把马送回去之后再喂点好吃的联络感情,但那时候另一个小马驹就总喜欢来抢吃的。
而且别看大红比他大好几圈,但大红却特别纵容那家伙,从来也不揍他。
当然了,林鑫后来就知道了,原来那是大红的小儿子,今年才一岁多,正是贪吃好动淘气的时候。
不过那家伙虽然贪吃,但却让人气不起来。
一双大眼睛总是湿漉漉,可怜兮兮的看着你,然后用马头在你身前蹭啊蹭,让人觉得不喂他点儿都对不起他。
所以虽然林鑫现在在给大红开小灶,但也只是因为怕回去之后大红吃的太少,而不是不想给那小马驹吃。
她还给那臭小子单独准备了一份呢。
“臭小子,想不想我。”
到了马厩之后,林鑫熟门熟路的找到了小马驹,而小马驹也早就等着林鑫了,一看到她就欢快的叫了两声,然后左闻闻右蹭蹭,找今天的好吃的在哪。
林鑫把过于热情的马头往后推了推,和他玩什么都好,就是太费衣服,总是蹭她一身口水外加一堆草屑,害得她衣服都快不够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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