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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狼城是一座边陲小城,常驻人口不过万,却在天元王朝的军事布防体系中有着不小的地位,除了军事,边防贸易也是拒狼城地位拔高的重要原因。
可惜对于居住在这里的百姓而言,这里的特点除了战争和混乱,就是资源的缺乏荒凉,他们难以看见繁华与安定,只是在苦寒之地捱日子的可怜人罢了。
这里的百姓,一开始都是驻防兵卒的妻子儿女,随着兵卒的战死和退伍,一代代繁衍下来,加之边陲商贸和当地的特产交易,这里也就逐渐成了一座有了生气的城市。
苍莽而古老的城市,已经在白兰山脉边缘屹立了数百年,一次次的城破人亡,又一次次的重建,让这座城市像是位百战老兵,沙场搏杀的悲壮后,满身的创伤诉说着铁血和顽强。
清晨的薄雾沁入人的皮肉,让人冻的直哆嗦,朦朦胧胧的雾色中,一个高大的青年男子肩上扛着一根粗大的铁棍,身姿矫健的大步而来。
青年虎背而熊腰,倒三角的上身充满力量感,加之接近一米九的身材和凶煞的气势,让人不自觉就离之三米外了。
青年路过一家煎饼店,咽了咽口水却没有进去,他知道身上没钱,没钱却买东西会挨打的,尽管他一拳头能打死人,但打死了人,结果很不好。
煎饼摊的老板看了他一眼,大伙都知道这是个蠢呆的,心智还不如个小孩儿,故而毫不畏惧的笑道:
“大黑牛,走这么快,是不是赶着回去犁地?哈哈,你要是学两声狗叫,我就送你个烧饼吃。”
他一旁的客人也跟着道:“你要是在地上爬两圈,我手里这两个烧饼也归你了。”
外号大黑牛的青年没有理会,他知道这些人不怀好意。
他身上若有财物吃食,外人会想办法糊弄了去,若没有,也会在精神上掠夺点什么或者找点乐子。
自己虽然蠢笨,可吃的亏太多了,现在也不是毫无防备。
天蒙蒙亮,街市就有了人气,不少商贩可不会漏过兵士们换防的卖货好时间。
走了接近刻钟,青年已经快到家了。
一个好生养的女子走了出来,皮肤不算白但十分有生命力,身高一米六五上下,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
女子笑着迎了上来,用布给他擦了擦露水,又整了整衣衫,道:“给你烧了桶热水,自己好好擦擦吧,可别要我给你洗,教过你好些次了,得自己洗了啊。”
高大壮实的青年傻呵呵的笑,胡乱冲干净了就出来吃早饭。
饭桌上,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九岁的半大男孩。
男人坐在首席,小木桶做饭碗猛吃着,女人给他和孩子夹着菜,一边唠唠叨叨的叮嘱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而他们两个则不住的点头。
男人女人和孩子,这看起来就很像个家了。
事实上,这也确实是个家。
青年很喜欢这个家。
在这个家他有吃有喝,有女人关心伺候,她也不欺负他蠢笨,而这些是他在周围都是粗鄙之人所难以获得的。
那些人不欺负他算计他,就算烧高香了。
家里是个温暖的港湾,所以他一有时间就回家,更喜欢在发军饷的时候回来,因为倩娘会笑的很开心,更会做很多很多好吃的犒劳他。
有好饭吃,有好觉睡,有好女人碰,这是他一年前从来不敢想的。
从有记忆开始,他流浪了十几年,荒郊野岭游荡过,失手打死人在监牢住过,矿场呆过,浪荡在这边陲,反而过上了他过去从没有的好日子。
女人对这个家也算满意,大黑牛救过孩子他爹的命,更有袍泽之情,孩子他亲生父亲在战死之际,托妻献子给了眼前这个男人。
没有这个男人,她和孩子根本不可能立足,说不得早就被连人带骨头给吞了。
这样的世道,能活着就很不容易了。
对于大黑牛,除了他的痴傻和愚笨,心智只有六七岁外,她没什么不满意的了,甚至于这个缺点在她眼里也是优点。
身材孔武有力,让她有安全感。
当兵也能养活一家三口,承担了男人的责任。
不打不骂女人还听话,这一点更是让其他妇人羡慕的很。
能吃饱喝足,能健康活着,能不受人欺负,能有衣有住,能养活孩子长大,这样的日子已经是难以想象的了,她很是知足。
在这个家里,唯一不满的,大概只有一直排斥大黑牛的少年壮实了。
这个大黑牛又呆又傻,却代替了他父亲的位置,享受他母亲的照顾和温柔,这让他很是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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