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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转头,朝着那个喊他的女子看去,浓妆艳抹加上似乎还没有发育的身体,显得那么的怪异,就好像是十二岁那年,急不可耐偷画了自己母亲化妆品便以为长大的少女一般。
她叫刘亚男,林森,哦不,应该说是原来那个林森的女朋友,恩,对!
也就是那个躺在隔壁黑老王怀里的出轨女。
原本的林森喜欢的是清纯类型的女孩,他认为相由心生,长得清纯的女孩,她的心也一样的清纯。
所以他第一眼见到刘亚男的时候,就深深地被这个和他一样肤色的女孩吸引了。
可后来他才知道,这个刘亚男出国的目的本来就是想找个国外有钱的金龟婿而已,而且是来者不拒,只要有钱,能帮她留在美利坚就行了的地步。
原本的林森便是她的跳板,最终她借着这块跳板跳到了黑老外的怀里,天知道那天晚上,原本的林森看到那令人羞耻的一幕时,他的内心有多愤怒。
而她却丝毫不愧疚,就那么穿上了衣服,跟那个黑老外头也不回地走了,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原来的林森也因为这一幕而大受打击,工竞争不过黑人也就算了,连女朋友都被黑人抢走了,这令他感到生活的前景一片黑暗,最终选择了自杀。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刘亚男是间接害死林森的凶手,不过这不是林森最在意的,他其实想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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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竟然能小成这样?都换城市了还能遇上。
瞥了一眼对面抬起头来正打量着刘亚男的梅根福克斯,林森心里暗道:难道,小说中经常发生的打脸前女朋友的戏码今天就要实现了?
想想梅根等一会儿就要假装是他女朋友的样子,林森突然觉得胸口有只小鹿在乱撞,哎呀,想想还怪害羞的,嘿嘿~
“你好,刘亚男,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你啊!”
本来他是想打个招呼,可话刚出口,对面刘亚男的脸色瞬间就变了,他后知后觉地回想起来,在原本的林森记忆里,刘亚男很讨厌别人叫她的华夏名,甚至是到了偏执的地步,有几次林森喊了,还气了半天。
现在都不是她男朋友了,显然脾气更大了。
“我说了,我叫莉莎!”
眼中闪过了一丝恨意,刘亚男旋即露出一丝轻笑,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一旁拉过了一个健硕的金发男子,看身高与林森差不多,一脸的胡渣,实话实说,长得并不怎么样,可他的皮肤是白的。
所以眼神中带着高傲。
白种人自认天生高人一等,可从他们身上发出的难闻体味和狐臭味其实远比其他种族要来得重,林森闻不出这个男人有没有体味和狐臭,因为扑鼻而来的是一股刺鼻的古龙香水味。
林森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刘亚男却置若罔闻,亲昵地两手勾住那白人男子的胳膊,朝着林森道:“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格瑞斯!”
“嗨!”
格瑞斯自以为帅气地摆了摆手。
哎呦,这是从黑人换到了白人,完成了种族的一大跨步啊!
林森脑子一抽,回了一句:“上次见面我记得不是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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