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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个女孩(第3页)

天不让人活,人偏活,这就是几千年以来,人类得以生存下来的伟大毅力与坚贞不屈的精神。

也就是在这一年的冬季,妈妈买回了我们家的第一台电视机,黑白的,花了三百块钱。

如果要说它的价值有多少,折合成妈妈的劳动力,妈妈要做工一个月才能挣回来。

当然我和弟弟也不会辜负妈妈的价值,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挖掘一切可以挖掘的时间,孜孜不倦地看电视。

也就是在电视的影响下,我第一次感知到人与人之间还有更微妙的感情,那就是爱情。

那时候演着一个很出名的电视剧,叫《粉红女郎》,那里面有一个片段把我吸引了,电视剧里,男女主人公在跳舞,女人深情地望着男人的眼睛说:“你真的有艾滋病吗?”

男人好久才说:“如果说我有,你还会爱我吗?”

女人的眼睛红了,紧紧地搂着男人的腰,好半天,颤抖的嘴唇吻上了男人的唇。

我感动得稀里哗啦,我用我所有的感知力得到一个结论,这两个人是相爱的,他们拥有着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

当时我不知道艾滋病是一种病,而是把艾滋病当成了一种爱情病,等到上了初中我才明白艾滋病与爱情无关。

开学后,我的爱情萌芽开始快速生长,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一个十三岁的娃娃,第一次见了女生会脸红了,而且不敢正视任何一个女孩子的眼睛,我怕我小小的爱情会被她们发现。

但是爱情的能量在储存到一定极限时,需要发泄,需要倾诉,就像一个装满火药的炮筒子,在点燃的情况下,热量在有限的空间里急剧膨胀,要以爆炸为结束。

王丹就是在那个时候走进我的视线的,她已经是我最过目难忘的女孩了。

但是我却不敢靠近她,不敢跟她说话。

我只好转变爱情的方式,我把脉脉温情全都藏在我的眼睛里,在上课的时候,她的背影成了我唯一的黑板,我几乎一刻不离地望着她。

她那长长的麻花辫子,碎花小衣服,白嫩的手指,星星一样的眼睛,成了我的魂牵梦萦了。

我几乎将我来到学校是干什么的居然忘了,从那之后,我背起书包,早早来到学校,就是为了看她。

我们的座位是有等级的,好学生一般都在前面坐着,学习差的,爱吵闹捣鬼的都排在后面,那时候谁学习好,谁学习差,一目了然。

每次开家长会,家长们一来到孩子座位就知道自家孩子是什么货色了。

我在最后一排坐着,但我已经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了。

但是自从喜欢上王丹以来,我开始重视学习了。

因为我考不上初中的流言蜚语,开始在庄子里和学校里成了碎话。

我开始默默地认真了起来。

因为我听到了王丹要考进乡里教学质量比较好的学校里去,我为了能够跟她考进同一个学校,开始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了。

我怕我考不上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六一临近,我们开始排练六一节目,从来胆小如鼠的我,居然和刘辉开始踊跃报名参加了相声表演。

王丹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这次大家大合唱时她又被我们班选成主唱,她那甜美的声音,高挑的身材,穿着白色的衬衫,蓝色的长裤,白球鞋,鲜艳的红领巾,这焕然一新的装束,衬托得她更加好看了。

男生们都在讨论她将来会成为谁的媳妇,每次听到这些,我就脸红心跳,想象她成为我媳妇的样子。

她那出众的外表,让我不但有了压力,更多了许多的嫉妒,特别是那些学习比我好,家境比我好的人,我见了就像见到了阶级敌人,想除之而后快。

爱情,这样简单的两个字第一次走进我的心田,多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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