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
认识她的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
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
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
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
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昨天不是才刚比过谁聪明?”
“对呀,所以今天比力气大嘛。”
李清浅勉强笑了笑:“这又是你忽然想到的什么奇怪念头?每天都比?那明天又想比什么?”
“明天比比谁英俊!”
红芍说着,忽然跳起来抢过李清浅书边搁着的笔,在自己唇上添了两笔胡子,“大哥你看,就像这样!”
李清浅看着她明眸顾盼,装模作样捻着胡须的机灵样子,不禁又是好笑,又是心温。
他也是欢喜她的,只是就像她嫌自己又蠢又笨吃得多,李清浅则嫌自己又闷又呆赚的少,所以他心里总觉得,像红芍这般灵巧又好看的姑娘,是不该一直跟着自己吃苦的。
其实当初红芍非得黏在他身后跟着他的时候,他就颇为无奈地跟她说过:“姑娘,我救你只是因为我刚巧见着你倒在路边,病得很重。
并不是想要你报答什么……”
红芍嗓门大得像锣鼓,个头却娇小,李清浅一走快,她就得踩着小破鞋跌跌撞撞地追着跑,边跑边急着解释:“大哥哥,大哥哥,我知道,我知道的!
你不要我报答,但是我自己想报答——”
“你留在医馆里吧,我不是都跟大夫说过了吗?她愿意收你当个小徒,你要真想报答我,那就跟着她好好学,以后也能治病救人,不是很好?”
失明三年,被送到小家族当了一名上门女婿,重见光明那天,我看见了很多秘密...
付出一切,换来的是老公和闺蜜滚床单,重生为农家女,她只想敛尽芳华,寻个朴实男人白首一生。可是,失踪多年的老爹官袍加身,衣锦而归,姊妹争,姨娘斗,天赐良缘落肩头。什么?准老公又迷上了前世那张闺蜜脸!冤孽是吧!那就新仇旧恨一起报,农门春色何惧你贵胄名媛!!!nbsp云栖木...
我就是个屌丝,可却被村里的女人盯上了...
作为一个新世界的好青年,我没想到自己竟会被一块口香糖噎死,更不会想到会重生在斗罗大陆。然而在我兴致勃勃的准备一展身手的时候,缺发现一个惨不忍睹的事实,我的武魂竟是口香糖!...
毁她容貌废她手脚杀她父母弄哑她的弟弟霸占她的家产前世那些人将世间所有的狠毒在她面前演绎到了极致。重活一世,她一定要让所有的仇人血债血偿!他是帝国男神,遇到她之前,冷肃强大不近女色遇到她之后,365天24小时,随时随地,他把这辈子仅有的温柔都给了她。...
被世人唾弃的家族败类上门女婿却意外成为地府新任阎王。他不会看病,但他有华佗扁鹊李时珍!他打不过世界跆拳道冠军,但他有李小龙黄飞鸿赵子龙!反正没有他不会的,因为他是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