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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认为南原皇帝蓝霁华对岜木部落的阿云苏公主着了迷,不但让她住进了孔雀殿,还赏了好些东西给她,三位公主来的时侯旗鼓相当,现在,阿云苏脱颖而出,成了皇后的热门人选。
尉迟不易的看法和大家一样,蓝霁华确实对阿云苏着了迷。
他不但赏赐了阿云苏,还总同她在一块,以前是她和阿云苏喂孔雀,现在蓝霁华代替了她的位置。
以前她常去孔雀殿,现在蓝霁华成了阿云苏的座上客。
尉迟不易有点郁闷,她刚交了一个好朋友,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蓝霁华抢走了。
奈人寻味的是阿云苏的态度,每日伴着皇帝在宫里招摇过市,她应当春风得意才是,可是并没有,前些日子和尉迟不易在宫里结伴游玩的时侯,她倒是很高调,远远就能听到她银铃般的笑声,有时侯尉迟不易吹着不成曲的调子,她竟然也能翩翩起舞,引来无数好奇的目光。
和蓝霁华走在一起,她脸上只有淡然的笑意,说起话来轻言细语,变得和那莎公主一样沉静了。
尉迟不易是个坐不住的人,虽然落了单,在屋子里也呆不住,一个人也往宫里各处逛去,于是就与蓝霁华和阿云苏不期而遇了。
那对壁人款款而行,垂下的手臂总有意无意的碰到一起,蓝霁华便干脆牵住了阿云苏的手。
天近黄昏,日头早已经西斜,这个时侯,到处都是走动的宫人和侍从,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幕,尉迟不易自然也看到了,她弯腰摘了一支花在手上把玩着,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余光里,阿云苏却挣开了皇帝的手,似乎歉意的对他说了什么,蓝霁华亦是微笑,并没有因为她的不识好歹而动怒,反而抬手拂落阿云苏头上的花瓣,象个温柔体贴的好夫君,真真羡煞旁人。
落了单的尉迟不易并不孤独,有人在她身侧站定,“不易公子。”
尉迟不易扭头一看,是那莎公主。
她颔首回礼,“那莎公主。”
那莎手里拎着一个小篮子,“我做了一些点心,不易公子赏脸尝一尝?”
尉迟不易捏了一块小饼子放进嘴里嚼巴了两下,赞道:“好吃,公主的手真巧。”
那莎见她喜欢,干脆把篮子递过去,“既然公子喜欢,这些便拿回去吃吧。”
尉迟不易推辞着,“那多不好意思,公主辛苦做的,倒让我坐享其成了。”
那莎笑了笑,“我那里还有呢,公子不嫌弃就好。”
尉迟不易嘴馋,既然那莎要给她,她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笑道,“公主这般心灵手巧,往后皇上有口福了。”
那莎往远处的蓝霁华和阿云苏看了一眼,语气有些自嘲,“只怕皇上看不上呢。”
“怎么会,公主贤惠,便是做不成皇后,也是贵妃娘娘呢。”
“看来皇上已经有了决定,阿云苏大概要当皇后了。”
尉迟不易想了一下,“离三个月期限还长,现在下定论为时过早,公主不必灰心,还有希望的。”
“公子觉得我还有希望?”
尉迟不易摸了摸鼻子,“我只是觉得没到最后时刻,就不要轻言放弃。”
就象当初她屡次刺杀蓝霁华不成,垂头丧气时,蓝霁华也曾这样鼓励她,结果她就傻兮兮的留到现在,成了现在这个今日不知明日事的不易公子。
远处的两个人驻足站在花树下,头顶是一片雪白的小花,落英缤纷,夕阳的余辉把花染成绯红色,如同轻薄的云霞,树下的男人玉树临风,女人明眸皓齿,组成绝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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