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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告诉你一次,女孩我爱你;我再说一次,女孩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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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轻轻的哼唱了一遍后,朴天秀写上了歌名,《ime》。
回到家后,朴天秀拿了吉他,就在电话上唱了给权秀云听。
听完后,女孩儿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天秀哥,我爱你。”
说完就挂了,看来是躲被窝里哭去了。
朴天秀抱着吉他,想着女孩,不禁笑了。
“权秀云,我也爱你。”
(注3)
注1:你不妨把明洞想成北京的王府井,台北的西门町,恩,就是个很繁华的购物街区,反正就是个吃喝玩乐什么都有的好地方。
注2:比伯这小子的《ime》,请原谅我复制了不少歌词,绝不是为了凑字数。
我也是个看书的人,对于非原创的歌词,我是很反感大段复制凑字数的,相信从前面的几章,和以后的文里,大家可以看出我这点。
复制了这么多歌词,是因为不搞到这里,实在是表达不出我想表达的意思,呵呵,貌似我还是掐了头尾的,很厚道的说。
注3:我向大家道歉,我在这章又写了主角的初吻。
可能是我写权秀云这个人物的时候,代入了一些个人的感情,我很喜欢这个人物-----写完后检查,发现女孩儿这个词出现了不少次,吓了自己一跳呢。
不管怎么的,祝愿天下的女孩儿都幸福开心吧。
如果你们不喜欢,我会少写或尽量不写感情的。
情节已经渐渐展开了,主角的事业会让你们满意的。
ps:我构建的这个世界,还是和现实有不同的,所以如果大家看到了很多经典的老歌出自主角之手,请别去找现实的歌曲的创作年代。
我写这些歌,说句好听的,就学罗比那坏小子的-----我是向这些伟大的歌曲和伟大的乐队致敬,岁月催人老啊,很多记忆里的人,也变成只存在于记忆了,比如甲壳虫,比如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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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我,不客气的说,当年的我也是个帅到掉渣的小正太一枚啊。
哎,想当年,迎风十丈;叹如今,顺风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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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猜,我怎么解决出道的问题?多来点收藏,推荐,我就马上告诉你,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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