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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洛璨不愿跟洛尹川作对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洛璨的性格本质上十分温柔,伤人会让他充满罪恶感,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愿对别人用手段,尤其是那些施舍过他恩惠和情感的人;思夏则相反,早就锻炼出了一副凌厉的爪牙,之所以不想伤于向南,更多的原因在于他把对方看做了同类,伤于教授就等同于伤他自己,所以还是算了。
既不能伤,他就只能先装傻。
可是这个傻装得不能太过长久,否则于向南必然会将他视作背o投a的叛徒,要跟他翻脸。
具体怎么翻脸还不知道,因为他没见过教授发怒的模样,可是单瞧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架势,就知道惹怒教授的后果绝不会好。
这之间有否转圜的余地呢?
就像洛氏的形象可以牵制洛尹川,让他暂时关心不了其他事一样,什么东西可以牵制住于向南呢?
这大概还得从实验本身考虑。
思夏估摸着自己研究的东西于向南未必没研究过,只是过去的仪器和经费肯定不足以支撑这个实验,才被于向南中途放弃。
至于现在为何又拾起,为何又让他一个人去做这个实验,他猜主要原因可能如下:于向南没有找到太多志同道合的人来做这个,而他身为教授,主导的实验很多,实在难抽出空来做这项研究。
再者,要做这个研究,就必须要经费。
公学教师的工资固然丰厚,但再丰厚,和实验经费相比也是螳臂当车。
所以经费的大头也就只有靠于向南的校外收入弥补……
他就这么一直琢磨了下去。
下午三点半的时候,洛璨又上了楼,手里抱着一件酒红色的厚羽绒服,一进门就乐呵呵地对思夏道:“穿上试试吧!”
以往洛璨要给思夏买衣服,都被思夏以“买了也没办法穿出去给人看”
为由拒绝了,后来就只买了待在宿舍里穿的睡衣家居服。
不过自上回他们出门逛了一遭后,他便觉得时机已到,自己很有必要给思夏买件厚外套。
思夏一边试外套,一边对他道:“我想把弟弟先交给你放到楼下看管几天。
他今天调皮得很,咬破纸箱钻出来,扒着柜门要回去,我怕人不再的时候他再乱跑。”
对洛璨他没办法管十五号叫十五号,叫公鼠听上去又不太像养宠物,所以他就统一了口径管十五号叫弟弟。
洛璨替他拉上羽绒服的拉链:“往外爬……是想老婆了?”
思夏整了整自己的帽子,语气强硬:“想也不能让它见,万一流产了怎么办?”
“我倒是觉得它老婆现在挺凶的,大概是知道要护崽吧,我已经挺小心接触了,上回还差点被它咬一口,换做是弟弟在它眼前皮,要挨打也说不定。”
洛璨绕着思夏看了一圈,满意地露出一个笑,“酒红色果然最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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