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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云庄后,有着一个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光,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的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一年多前,黄昏的时候,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
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
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算得英俊,但看起来却很憔悴,终年都戴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但孙驼子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他有很多与众不同之处。
他对酒食既不挑剔,也不言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
最奇怪的是,自从他第一次走进这里,就没有走出去过。
一年多过去,每天晚上他都是坐在角落里那张桌子旁,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
他一面咳嗽,一面喝酒,等七壶酒喝完,就带着另外七壶酒回到最后面那间屋子里,一直到第二天黄昏才露面。
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除了喝酒,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那就是雕刻。
他总是拿着把小刀在刻木头,仿佛永远也刻不完似的。
这日天很冷,店内的生意同样很是清冷,但晚上生意却出奇的好了起来,不到半个时辰,小店里已是接连来了三四批客人。
第一批是两个人,一个满头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杆的蓝衫老人,还有一个想必是他的孙女,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第二批也是两个人,都是满面虬髯,身高体壮,不但打扮得一模一样,腰上挂的刀也一模一样,两人就像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
第三批来的人最多,一共有四个。
这四人一个高大,一个矮小,一个紫面膛的年轻人肩上扛着根长枪,还有个穿着绿衣裳,戴着金首饰的女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看起来就像是大姑娘,但论年龄却是大姑娘的妈了。
最后来的只有一个人,这人瘦得出奇,也高得出奇,一张比马脸还长的脸上,生着巴掌般大的一块青记,看起来有点吓人。
他身上并没有佩剑挂到,但腰围上鼓起了一环,而且很醒目,显然是戴着条很粗很长的软兵刃。
小店里一共只有五张桌子,这四批人一来就坐满了。
不过他们都在喝着闷酒,说话的很少,就算说话,也是低声细语怕被别人听到般。
喝了几杯酒后,紫面少年便是目光落在了那大辫子姑娘身上,先挑起了话头来。
大辫子姑娘和他爷爷是说书的,老头子说起了李寻欢、阿飞,甚至还提起了这两年慢慢销声匿迹般的梅花盗组织。
待老头子说完书后,长脸汉子突然开口说就在此地不久就要有件惊天动地的事发生了,紧接着他一一点出了另外六人的名字来历,说他们快要死了,让他们忍不住都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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