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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程咧嘴一笑:「人在江湖,哪能事事看透。
」
「得了吧。
」
王锦程的手向上滑动,握住杨简的脚踝,瞇起眼睛,色迷迷地说:「先别管那些了。
」说着,一边用手指摸杨简的脚。
杨简这才完全笑开,抽开脚,跨坐在王锦程身上,俯下身体,咬住他的喉结,模糊地说:「也是,及时行乐,懂不懂?」
王锦程的手滑进杨简的衣服里,摸上他光滑的背,真是美妙的触感。
衣服在摩擦中半褪了下来。
王锦程扶住杨简的腰,进入他的身体,那个时候,杨简仰着头,眼里泛着水光,嘴唇微张,皮肤微红。
这种景象对于王锦程来说,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于是就想更激烈地刺激那个妙不可言的地方,想逼出他无法克制的呻吟。
在攀到顶点的时候,王锦程想,其实及时行乐也不错。
只是后来杨简趴在王锦程身上,看见地毯上的白浊时,皱起眉头,缓缓地对王锦程说:「等下去刷刷地毯。
」
王锦程白了白脸,觉得此时的杨简又可爱又可恨。
对于王锦程来说,王守宁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首先,他们都姓王。
这个是很重要的,五百年前是一家嘛。
然后,他们是朋友。
再然后,王守宁算王锦程的潜在情敌。
王锦程曾经对比了一下他自己跟王守宁,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可比性。
两个人的风格完全不同,一个走学术雅痞路线,一个走都市邻家路线。
当然他们都是实力派的,遇上了杨简这个偶像派。
但是王锦程不得不承认,有两项东西,他大概永远都比不上王守宁。
一个是网球。
虽然平时王守宁看起来有点温吞,但是打起网球来毫不含糊。
就像是传说中的那种,一握上球拍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他们这一票人常被打得落花流水,每次他们去打网球,因为其他人无法满足他,王守宁就只能去找球场教练,那种程度,王锦程只可仰望。
除了网球,王守宁还有一个才能,王锦程无法追赶到。
就是做菜。
王锦程小的时候家里有母亲做饭,后来家里去了美国,王锦程独自留在国内,大学时吃学校食堂。
本科毕业之后去美国,又吃到了母亲的手艺。
拿到博士学位之后,王锦程执意回国,结果还是去了学校教书研究。
仍然是吃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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