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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一封信(第1页)

高雪汐满怀期待地推门进了教室,结果姜念枫竟然不在,一下子,失望的情绪又充斥在高雪汐的心头,一起一落之间,踱步回到了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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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坐下后,看见姜念枫桌子上的书收拾的整整齐齐,杯子里的水也已经凉了,看样子已经走了好一会儿了,不由地叹了口气。

一转身,突然发现自己的书架上夹了一封信,还是用胶水粘着封口的。

高雪汐小心翼翼地把信奉拆开。

一看字体就知道是姜念枫写的信,第一句就写到:汐汐,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

看到这,高雪汐心里嘀咕着,这小子,走就走吧,还来这么一手,也没多在意便继续往下看了。

”

是不是心里正说着我的坏话呢,哼,我都猜到了。

今天下午我一个人想了很多,想和你聊聊,但又怕被你父母发现,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就只好以这种形式和你聊一下吧。

算上第一次,这应该是第二次给你写信了吧。

不得不说,还真有点紧张。

咱们两个已经认识八个月了,在一起也已经两个多月了。

每一天清晨,我都想问自己一句:我何德何能找到高雪汐这么好的女朋友,我何德何能让她回眸,我何德何能有次荣幸!

雨淋醉了江南的石桥,观此景,烟雨蒙蒙,曾经的我错过了数次为你撑伞的机缘,一直心有不甘;柳枝垂岸,萤火漫天,看夜景,抚夜风,眷恋你的温婉;提笔楼台,画卷已染,菊花散落凋残,复刻你的倾世容颜千回百转,惊艳闭月,羡煞羞花;偶有身旁无相伴,情离殇,泪流淌,思念未断至天明,甚急切,亦匆忙。

借用徐志摩对陆小曼的一段话——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

你穿上一件蓝布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异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得不可名状的欢喜。

朴素是真的高贵,你穿戴齐整的时候当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认得的,素服时的美,有我独到的领略。

虽然咱俩不会像徐志摩和陆小曼那般举世皆知,但是也足以让人羡慕。

遇见你,我三生有幸,和你在一起,我千世福气。

曾经我的开心是因为每天可以见到你,而现在,这份开心显然就更异彩纷呈了,我会回忆昨天和你的点点滴滴,我会珍惜今天和你的时时刻刻,我会期待明天与你相见的不同风景。

我曾经以为未来和我们还有很遥远的距离,直到今天见到你爸妈才发现,其实那一天并没有被封印多远,我们很快就要高考了,也许一起奋斗的时光已然不多了,但是最后的这一个多月,也一定能成为我们一生的回忆。

未来可期,你的城市会有我的身影,我的生活会有你的印记,到那一天,值得我去拼命努力。

高雪汐,我喜欢你,我爱你,请把我的这句话记在心底,当你思念我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听听。

高雪汐,请加油,我希望在9月份牵着你的手一起走进新的校园,一起涂抹新的生活痕迹。”

看完姜念枫一字一句认认真真写的信,高雪汐把它紧紧地握在手里,感受每一个字留下的气息。

学了一会儿后,高雪汐便带着课本和信回宿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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