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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早上十点钟,这是向晚意和陈光明约好去医院看望沈明非的时间。
他在卫生里用挑剔的目光凝视着镜子中的男人,仿佛镜子中的年轻男人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只是路上任何一个甲乙丙丁。
二十八岁对任何一个男人而言都是最风华正茂与年富力强的年纪,只是他在使用这个形容词时总会有种莫名的心虚,他除了勤奋踏实之外,并不有任何可以肆意茂盛地资本。
在镜子前站立了良久,他慢慢地把脸上的水珠擦干,低头放水时,后脖颈处露出一个好似无数个圆形重叠而成的陈旧伤疤,只是当他直起脖颈后,这些伤疤就像是江底的暗涌被一波江水所覆盖,不见了踪影。
今天的天气比起昨天来说更加地阴沉,即使有城市的高楼做阻挡,那刺骨的寒风依旧如柔软的鞭子长驱直入。
陈光明开车习惯性不将车窗关紧,他的理由是暖气太足以至于他到最后容易头晕脑胀,极为影响大脑的思考速度。
此时,狂风从吉普车车窗间隙涌入,发出犀利的吱吱声,仿佛有无数细尖的牙齿在铁皮上来回滑动。
进入城市之后,窗外景色开始变得繁华起来,终于也有了点烟火人间的味道。
“那人是不是向晚意?”
李侠手指着前面,嘴里还嚷着:“他倒是来得挺早。”
话音落下,吉普车被李侠才出一道很尖利的刹车声,向晚意下意识循声往过来,一双眼睛直直地落在了吉普车上,然后他动了动脚,径直走了过来。
“陈队长,李警官,早上好!”
向晚意今天穿了一件卡其色大衣,衣摆长至脚踝,脖子上围着一根黑色羊毛围巾,手里拎着个黑色皮包,周正的样貌加上温润的气质,让他整个人光是站在那里就是一副风景,浑身都是散发着一股子不悲不喜的从容。
和向晚意有品位的打扮相比,陈光明和李侠就真是糙汉子了,两人下巴上都长满了青色胡茬,陈光明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李侠则是一件灰色羽绒,看起来臃肿又毫无精神,一看就是熬夜的人。
“向先生来得挺早”
,陈光明上前和他寒暄道:“向先生家住在哪里,过来要都多久时间?”
向光明一手拿包一手抄入衣兜,接过话头道:“我住在城东新区,就是为了避堵,可以提前一个小时出了门,这不我也是刚刚才到的。”
陈光明很自然地问道:“城东新区?那一片是富人区啊,向先生才二十八岁就能住在那里,确实算得上年轻有为了。”
向晚意淡淡地一笑,语气似有感慨:“我是得了亡母房子的拆迁款买的房,我算不上年轻有为。”
“亡母?”
陈光明状似无意地问道:“我们在去台澳村调查沈家的时候,有村民提到过沈德的大哥沈涛曾经带过一个小孩儿回村里,那个小孩儿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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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意目光变得幽深了点,他缓缓地点头,语气平静地道:“是我,那个时候我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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