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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胯.下的野驴不论气势还是神态,都比韩超可爱多了。
照片成功吸引了蜜蜜,小丫头两只大眼睛一眨不眨,看入迷了。
趁着这功夫,陈玉凤拿绳子一边拴蜜蜜腰上,一边拴自己腰上,这才算把闺女抓到手了。
陈母送女儿出门,又说:“等韩超来了你就随军,进城后去找找你爸。
也不知道他如今是活着,还是死了。”
说起知青爹,这也是一个陈玉凤下定决心要去首都的原因。
陈父当初走的时候带走了陈母好几件家当,都是她娘家流传下来的古玩,陈母后来写信索要过多回,陈父说东西被他不小心丢了。
陈母一农村女人,就算想问个究竟,连丈夫住在哪儿都不知道,这事儿也就这么罢了。
但陈玉凤通过书却知道,她爸目前就住在军区附近。
她这趟只要上了首都,就能见到他。
*
转眼又是两天。
再说苏红,一边关注着韩超归来的消息,另一边,已经听说齐彩铃相亲相的是个军官了,这下,齐彩铃不就又比过陈玉凤了嘛,所以她比齐彩铃还高兴,专门跑酒坊去问:“彩铃,你真相了个军官?”
“嫂子,我和张团长已经达成共识,准备要结婚了。”
齐彩铃说。
苏红一声叹:“要是个团长,你肯定要随军吧。
我家玉凤也想随军,但我不想让她走,咋办?”
话说,齐彩铃作为作者,写书的时候只顾及塑造女主的幸福,没想别的。
按剧情,陈玉凤要到两年后才随军,一进城就是她的对照组,生了俩闺女是她的原罪,再加上她没文化,没见识,都还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欺负她,她就会慢慢黑化,变成一个可怜可悲又可恨的女人。
她是军嫂之花,陈玉凤却是军嫂笑话。
虽说只是纸片人,但身为作者的齐彩铃也觉得她很悲惨。
而陈玉凤要想不黑化,安稳一生,最好的选择是默默无闻,一辈子呆在桂花镇。
这样一想,她说:“嫂子,玉凤生了俩闺女,在镇上都抬不起头,更何况城里?”
这话正合苏红的心思,两手一拍,她说:“是这个道理,她要呆在农村,伺候着我婆婆,我婆婆舒心,韩超也会当她是个贤妻,以后把蜜蜜送人,再生个儿子,她才算挺胸抬头,真是脑门给驴踢了,她才想着进城。”
“那嫂子可要多劝劝,千万不要让玉凤进城。”
齐彩铃说。
苏红眼珠一转,已经有法子了。
转眼又是一天,今儿已经初九了,昨天韩超没回来,那就该是今天了。
今儿依旧是个大晴天,早起陈玉凤就把被褥都拿出来晒了,顺带把她和孩子们的衣服都洗了,这会儿夕阳西下,衣服和被窝晒的干燥温暖,满是阳光的味道,她替自己烫了件前阵子才做的花衬衣,给俩闺女也换上了新衣服。
哪怕男人是个恶霸,毕竟七年战场,陈玉凤也该打扮自己,穿漂亮点迎接他。
饭也准备的很丰盛,为防俩闺女等不得爸爸要饿,又扯了几根苞米叶,拿糯米、玉米粉和了,捏了几个苞米粑给她们填肚子。
此刻她在叠床单,甜甜从罐头瓶里倒出一撮白糖来,乖乖的坐在石凳上吃苞米粑。
顽皮的蜜蜜依旧被妈妈绑在腰上,她走一步拽一下,蜜蜜为了吃糖,就得拽陈玉凤往后退。
虽说只有娘儿仨,但院里热闹的,就像街上的混混们在跳迪斯科。
门外脚步沉沉,院门咯吱一响,来的是大哥韩峰和他的小儿子韩明。
韩峰随他爹的性格,软绵绵的,但韩父一喝醉就喜欢打老婆,总把王果果打的哇哇叫。
韩峰因为从不喝酒,所以不打老婆,在镇上算个好男人。
他拿着一罐茶叶,说:“玉凤,这是罐普洱,等老二来了泡给他喝。”
陈玉凤说:“大哥,我家有茶呢,清明自己采的,不要你这个。”
“留着吧,老二不爱喝咱的山茶,爱喝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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