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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血的证明(第7页)

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只改变了生活,还改变了人的思想。

成王败寇,曾经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教会了他这句话。

“笨蛋,我就知道你在这儿。”

身旁传来熟悉的声音,他的嘴角浮现一抹笑痕,沉甸甸压在心上的失落忽然就空了。

当初说会变得冷酷的人,却是唯一未变的那个。

裴尚轩从衣袋里掏出手机,十个未接电话都来自同一个号码。

他笑笑,抬手揉她的短发,“我没事的,请事假不划算。”

黎璃满不在乎地咧嘴一笑,手肘朝他胸口顶去,“你今后的人生从这里起步,我怎么放心得下你这个笨蛋?”

他握住她的手,摊开掌心。

那道伤疤很长,斜向切过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像是把一生分成了左岸右岸。

黎璃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惭愧,不自然地笑言:“万一有天我们失散了,等到白发苍苍脸和身材都变形走样的时候,凭这个伤疤你就能认出我了。”

他没说话,仰望徐家汇上空缓慢移动的广告飞艇,有飞翔的鸟掠过天空。

深远的目光投注于黎璃脸上,他的笑容明亮干净。

“我没告诉你,春天我单独去过一次那块湿地,真的看到那一年我最喜欢的一只鸟,它飞回来了。”

他摸着她的头发,呢喃道,“所以我一定能认出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然鼻子发酸,原来他未曾忘却。

整整一年,裴尚轩都在拼命赚钱。

他白天送快递,晚上在ktv做服务生,每天只睡四个小时。

黎璃向公司总务处的负责人推荐了裴尚轩所在的快递公司,他来取了一次快递后,午饭时间她就听到前台接待小姐在热烈讨论“很帅的快递员”

,黎璃不动声色闷头吃饭。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英俊到不容忽视。

黎璃把自己的悲剧归咎于自不量力爱上了一个英俊男子,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没有美感,这个认知一度让黎璃挫败,在一九九四年之前是唯一使她却步的理由。

后来发生的事情取而代之成为主要矛盾,但骨子里她仍自卑。

外表仍然是现实世界评判人的标准之一,哪怕是把“人不可貌相”

这句话倒背如流。

她在很小的时候便已了解,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成为,连被人夸奖一句“漂亮”

的机会都不会有。

二零零一年三月,黎璃收到汪晓峰的结婚请柬。

她看着请帖内侧贴着的新人婚纱小照,新郎嘴边显眼的黑痣都透着“幸福”

二字。

毕业后他们各散西东,偶尔会吃一顿饭叙叙旧。

试用期刚过两个月,汪晓峰就得到去德国培训的机会,一走便是半年。

他约她去酒吧庆祝新千年,另一个理由就是践行,但黎璃因为裴尚轩的缘故推脱了。

他不以为意,回国时仍给她带了一瓶香水作为礼物,据说是在科隆市的香水博物馆买的。

琉璃制作的香水瓶五光十色,黎璃爱不释手。

汪晓峰见她这么喜欢,得意扬扬地笑了。

“它和你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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