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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来信(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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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家。

书房里,荀或拆开信封上的火漆,取出信纸,阅览过后,皱着眉头,拈着胡须,想了想,对外面唤了一声。

“去偏院唤周迅来,就说老夫有事问他。”

仆人领命而去,到周迅常住的僻静小院里,见到周迅。

自花朝节过后,周迅便一直住在这里,读书,练字,做题。

县试过后就是府试,题目难度还要更上一层。

县试大多考的是记忆,只需熟背经典、基础扎实,便十拿九稳。

到了府试,则会增加作文,即根据经典之中摘出的一句或者一段话,作为题目,应考者以此题目立意,破题,阐述,作文。

这就极其考验功底了,不是对于经典内容涵义熟悉之人,多半都会落榜。

科考经典,有十三本必考之经,二十六种常考典籍,三百多本前人参考著作……

要想过得县试,府试,院试,成为生员,取得秀才功名,这其中十三本本书必定都是要背诵下来的,而且都要能理解其中涵义……非如是,则不成生员,不得功名。

秀才虽说只是科举的最低功名,也不是那么轻忽的,必定都有非凡的记忆力。

周迅自老师手上获得了往年府试试题与前十考生答题集锦。

这可不比外面的书店之中所售版本,每一篇都附有老师亲笔点评,这是只有亲传弟子才能有的待遇。

周迅每天固定做一张试卷,破题十来次,反复琢磨,而今也有两个月了。

“练笔如练剑,都要锻炼腕力,眼力,都讲究精准稳,难怪王子能成剑客。”

此世读书人中有个流传的趣闻,前朝太师有个小儿子王明之,平时酷爱书法,在庭院中练字,用池塘洗墨,久而久之,那池塘尽为墨池,塘边梅花也被染成墨梅。

其后,前朝国灭,天下蛇蟒四起,王明之并家人几死于乱军之中,遂提剑杀人,虽不通剑术,但运书法,深得快准稳三味,一时如同狂草,杀穿乱军,竟逃出旧京都。

后来潜心练剑,三年大成,居然成为一代名剑客。

这王明之本来是一书法大家,练字久了,腕力眼力都有了,拿着剑就当成笔,铁画银勾,三年就练成一身好剑术。

虽然是趣谈,也足以说明练字与练剑的相通之处。

“考官阅卷,首看有无涂改、脏污,有明显污染者落榜;其次看字迹,字迹不工整者不入。

官场明文规定,必须是馆阁体答题。”

馆阁体,四四方方,美观雅致,各地书店都有字帖销售,周迅此时就是在练习馆阁体。

“每题都有劣,良,优三等分,劣等分超过两题则不录。”

“文章立意不准,破题不深,都会失分,失分过多者也会落榜。”

“县试还能录一半,府试过者不过十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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