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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兔巨兽倒下,青禾收起了手里的剑,走了过去。
满意的点点头,这只兔巨兽身上的皮毛还算完整,只有三处伤,血也没有流失多少。
这已经是他们猎杀的第十三只兔巨兽。
经过七天的磨练,他们进步很明显。
拿出木桶,青禾把兔巨兽的血收集起来。
这些巨兽血可是好东西,经过试验,青禾发现浇了巨兽血的野草会长的更快。
正好要圈地种田,用巨兽血灌溉田地一定会很好。
“不错,大家只用了半个时辰,出手干脆利落。
能这么快地杀死兔巨兽,我们收集到了不少血。”
青禾赞道。
橙果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她刚才一剑刺出,正中要害,血喷溅到了脸上。
“嘻嘻,我们这么厉害了。
下次会更厉害的。”
“当然了,也不看看我们是谁,我们是天才少年。”
青石得瑟。
疾风把刀上的血迹清理干净,“兔皮我们也剥下来收好,用来做衣服不错。
之前那些伤口太多,兔皮不完整没啥用处,这张可以用。”
说完就走向兔巨兽,很快把兔皮剥了下来。
看着扔掉的兔肉,红叶可惜道:“巨兽肉也不错,可惜我们带不回去。
部落里那么多普通人,这巨兽肉给他们吃正合适。”
红叶是七个人中唯一从普通人中选出来的。
她虽人看着憨憨的,说话慢吞吞,但反应却灵活,头脑也很聪慧,不然不会被选出来。
青禾也可惜的看着那么大快兔巨兽肉,“我们还要猎杀巨兽,带着巨兽血已然不方便,更不能带巨兽肉了。
等回去的时候,我们每人带一只巨兽肉。”
这些天,他们一起猎杀兔巨兽,身姿灵敏了许多,彼此配合地更加默契。
“若我们能在半刻钟内合围杀了兔巨兽,就分成两组吧。”
疾风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七个人一起可能效率更高,但我们的目的是磨练自己。
分成两组后,能更好地锻炼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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