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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
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
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
[注]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
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
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
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魏禹没绷住,笑出声。
李玺松了口气,拉着他往猎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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