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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完温度一会儿把药吃了。”
宋初翘起一边眉表示自己听见了。
顿了会儿,又朝季亦安伸出手,手臂白皙瘦削,指尖轻轻一勾,就轻而易举地绕上他的手指。
季亦安抬眼,没抽手,知道她这是又要作了。
宋初见他没反应于是得寸进尺,直接拎着他的手掌举到自己眼前。
这是一双典型的男人的手,健康的小麦色,不算光滑,指甲修得很整齐,而且非常修长,手指一动手背就会牵扯起经脉。
那种骨感与力量感的完美融合,让宋初觉得非常性感。
她是个手控,但不喜欢过分瘦长苍白的,季亦安的手让她非常喜欢。
她从上次见他拿枪时就想仔细看看他的手了,如今看了才知当时的粗粗一瞥果然没看走眼。
“很好看。”
她咬着温度计,含糊不清地夸了一句。
“……”
季亦安抬手将温度计取出来,“也不怕把里面的水银给咬破了。”
他转动温度计,38.1摄氏度,算是退了点了。
“再把药吃了。”
“扶我起来。”
宋初成功地将自己一个只是发烧住院折腾成了身患绝症,仿佛虚弱地连从床上坐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季亦安明知她是故意的,但到底念及她刚晕倒,还是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把人从床上拉了起来。
宋初挨在他怀里把两颗药都吞了,又咕咚咕咚将水杯的水都喝尽。
“行了,你先睡会儿吧。”
季亦安将杯子收起来。
宋初看他一眼:“你呢。”
“我等你这瓶水挂完了再睡。”
“睡哪?”
“椅子上就能睡。”
“那多不舒服。”
宋初轻轻皱了下眉。
季亦安轻笑一声:“我没你那样娇气。”
“你可以跟我睡一张床。”
宋初面不改色地提议。
季亦安面色不变,仿佛听了句再平常不过的话:“我怕被你传染。”
宋初咬牙,直接不想搭理他了。
***
退烧药中有安眠成分,宋初常年吃安眠药入睡,对这类药物反应比较快,躺下不久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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