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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人不喜欢他人对于自己的赞美。
而在陆上,赞美的最高境界莫过于为她写一首流传后世的情诗。
这种诗歌文化,在罗曼王国演化到了极致,在那个农奴制尚存的国家中,对于一个人的极尊敬便是唱诗,专门的宗教唱诗班甚至涉及到了非凡相关。
索菲雅也是女人。
当她看到这封灵感乍现的情时,她就明白这首诗会让艾米斯忒裙下的诸多光环,再多增添一层。
假如一些名门淑女,说不定这首诗便能让对方脑子一热,义无反顾的下嫁了。
无他。
只因为这封情展现的情感太适合那些渴望真挚爱情的小姐了。
“你自己再写一份。”
索菲雅毕竟是索菲雅,街头混迹的姐头,眼红嫉妒过后很快就收敛好了情绪,抓着林恩的初稿看架势是不肯还回去了。
既然拿不到这首诗,至少原稿是自己的,索菲雅一想到自己能和艾米斯忒伯爵相提并论,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有点像是做坏事得逞的窃喜。
毕竟索菲雅也明白,终究要回去的林恩,和自己身份相差巨。
很多东西,只能如此。
林恩没有能揣摩透自家姐姐的复杂心绪,反正自己也记得那首诗,原稿给索菲雅就给了,自己正好再动手写一份字体更加优美的,顺便婊装一下。
“呼……”
总算是忙活完了的林恩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其他的不说,就是这女伯爵那边自己至少能应付一阵子了。
能当这位美人的借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你这表面功夫没做足,别人又怎么会相信呢。
正好这封情,足以让她相信自己对此很上心了。
写情诗嘛,灵感最重要
“今天一起庆祝一下?”
忙活完的林恩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瞧着还在如珍宝一样端详着原稿的索菲雅随口道。
“别看了,你要是喜欢有机会我也写一份给你,全新的。”
“那说好咯,情人也享有情诗的权利。”
索菲雅立即喜笑颜开,挽住林恩的胳膊,半个身子都贴了上去。
“什么情人啊……”
林恩有些无奈的摸了一下鼻子,这个时代的情人定义还蛮复杂的,基上算是一种不被承认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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