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墓骨看了一眼前方宽敞的密道,想了想对着洛云一指了指身后墙上的那些“夜明珠”
道:“这些蛊虫,我可以用吗?”
洛云一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准备怎么用?”
“用来吃。”
墓骨摆出天真无邪的眼神看着他回答道。
“……”
对于蛊虫,洛云一从来不掩盖他的嫌弃与厌恶,但是看到墓骨充满期望的看着自己时,他还是深吸了口气用一种极其忍耐的语调问:“你要吃虫子?”
“不是我。”
墓骨摇了摇头,他在原地蹲下然后手伸进上衣,一个小瓶子从上衣口袋被拿出,正当洛云一觉得这个瓶子很眼熟的时候,那条更加眼熟的胖虫子就被墓骨从瓶子里抓了出来。
一想到第一次见到这只虫子的场景,洛云一立刻不淡定了:“你要用这些虫子来喂它?”
“恩。”
幕骨点头,他轻轻的将蛊王放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模样让洛云一莫名不爽,而当他体会到自己的不爽是为何时,他觉得自己更加不爽了。
一想到他堂堂洛家二爷,居然有一天会去吃一条虫子的醋,洛云一的怨气已经要冲破这密道了。
迟钝的墓骨并没有发现对方心里的小九九,他的注意力都在蛊王的身上,自从他女扮男装和洛云一上路开始,蛊王已经很多天没有吃饱了,它一到地上就扭着身子嗅了嗅,然后飞速的窜到墙上,趴在珠子上做着什么东西,不一会儿原本还发着光的珠子就变暗了。
“等我一下。”
墓骨一边跟在蛊王身后,一边不好意思的对洛云一道。
“还真是好用。”
洛云一之前已经见过蛊王的厉害了,但这么近距离的看它吃虫子却还是第一次。
洛云一看着墓骨一副护食的样子跟在后面,突发奇想的问道:“要是我和这只臭虫子掉到水里,你救谁?”
“救谁?”
墓骨停下脚步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问这个。
“说说看。”
洛云一见对方没有回答自己,他凑到对方身边,用手指狠狠的往脸上戳。
墓骨觉得对方真是莫名其妙,他看了眼戳自己的洛云一回道:“可是你们为什么要去水里?”
洛云一道:“那如果我们去了呢?”
墓骨回道:“蛊王在水里也能活啊”
“所以你选择救我?”
洛云一挑眉问道。
墓骨理所当然的跟着回答:“当然救你啊。”
前提是蛊王不会被淹死。
“恩。”
洛云一十分满意的点头。
墓骨暗暗的吐槽:“这个问题又没有意义。”
“那你说什么事情有意义?”
洛云一又问。
墓骨当真低着头想了想,随后抬起头认真的道:“抓住慕容恒就很有意义啊。”
周通穿越到西游,成为五行山,获得打工人系统!一直压着孙悟空,就能变强!!孙悟空放我出去!周通我是西游打工人,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是人上人!孙悟空我要让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的眼!我要让这地,再也啪!一块大石头砸在孙悟空的脑袋上。周通呵呵!唐僧哭了贫僧爬山爬了二十年了,金帖呢?菩萨和佛祖也哭了求求你,把孙悟空放出来吧!圣人???天地大劫怎么变成这样了?...
重生了,如果还是遵循着人生原有的轨道庸庸碌碌过一生,那么重生的意义何在?重生了,如果不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那么何必重生?比常人先知先觉了十五年,熟稔未来十五年的风风雨雨,等于手握着一根点石成金的金手指,郝建平的人生岂会再次平凡?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突然变得美好了起来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根本就是遍地黄金他需要做的,只是弯一弯腰,把那些前生原本不属于他,今生却非他莫属的财富心安理得的收进自己荷包,再用这些财富打造出今生属于自己的炫彩世界,仅此而已。...
...
身怀绝技的传奇军医,为尽孝道,也为组织的秘密任务,回乡村种田创业,建生态农场,带领村民们一起发家致富,成为古往今来最具传奇色彩的小村长。无数美女想要倒贴他,无数权贵想要招揽他,无数巨商想要结交他纷纷涌入村子。...
主角叫赵峰赵雪的小说叫羽阳城赵氏家族,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快餐店创作的玄幻科幻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清晨,天边刚露出一丝朦胧微亮,整个羽阳城还处于黎明前的昏暗羽阳城,赵氏家族。腾少年条件反射般,掀开温热的被窝,从床上跳下来,穿衣洗漱,所有动作一气呵成。...
她是举世著名的设计天才,却被前未婚夫算计到失心丢命,她发誓再不相信男人。重生而来,成了全国闻名的智障名媛。他是富可敌国权势滔天的帝都三少,可据说连霸道总裁的形象都只是伪装,真实背景从来无人敢查。一次交易,她成了他的契约妻。你现在的样子我很放心。放心什么?我们将来孩子的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