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溪语流年(..)”
!
小时候,没人愿意听我讲故事,也许是我讲的不好。
因为我说《狼来了》的结尾是,小孩被老虎叼走了,我也不知道老虎哪来的?
只有小林是我唯一的忠实听众,当他听我讲完《田螺姑娘》,兴奋地告诉我:老婆给自己洗衣做饭,陪自己过日子,与故事里的田螺姑娘一模一样!
所以他坚信老婆就是田螺姑娘!
我也坚信,就是就是,她就是田螺,就是仙女!
那年,我六岁,他二十六。
其实,小林并不是滁州人,他原先是北方人,那一年当地大旱,没有收成,父母带他来南方。
孩子躲过了饥荒,父母却没有。
从小到大,小林没吃过几顿饱饭,经常饿肚子,但是身体却很强壮,从不生病。
老人说,他是天养的孩子。
小林老婆是当地人,很特别,比如:她洗过的衣服,与没洗的几乎没什么区别,那些污迹还是稳扎稳打在那里;她烧的菜,不是生就是糊,那些半生不熟的折中状态,就是她的超长发挥;还有那味道,不是精淡,就是齁咸,就是这样的。
小林不在乎,每天吃的饱饱的,肚子圆圆的。
有一次,小林觉得开水的味道喝起来怪怪的。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掉进水瓶里。
这一切,小林都不怪她。
他甚至还经常穿齐膝的胶鞋,原因是:胶鞋在小河里涮涮就干净,不用老婆刷了,夏天还能防蚊子咬。
孩子,就是在小林背上长大的,睡觉也背着。
他觉得老婆洗衣做饭已经够累的,不能再累了。
去小林家串门的有两种人:小孩、老人。
小孩啥也不懂,老人就是懂了太多。
小林老婆很热情,若有客人,她就用手,用手袖,用衣服前襟,认真抹板凳面,其实她不知道,自己的手还没有板凳干净。
后来,有人渴了想喝水,她拿出了大碗,因为家里根本没有杯子。
其实,用碗喝水也没什么关系的,只是那个碗里居然有鸡粪,还是上霉的。
自那以后,去串门的人更少了,我在那里吃过一顿饭。
只记得盆好大,菜很多。
那菜的味道,第一口就让我想吐,有山药,芹菜,青椒,茄子,还别的好几种,我根本不认识,那黑黑的分明就是屋顶上掉下来的土,只有他们一家三口,吃的津津有味。
那顿饭吃了很久,我是一粒一粒数着吃的,总觉得吃不完就对不起他们那清如小河的眼睛。
后来,大家陆陆续续去了城里务工,小林老婆也要出去,她打算去养猪场。
临行前,小林嘱咐:如果累了,就回来;如果有人敢动她一手指头,他就把那人打的满地找牙!
老婆去了,三个月后,来了一个电话,说她爱上养猪场老头,因为他家里顿顿都有肉。
那天傍晚,小林家屋顶上没能像往常一样,飘出缕缕炊烟;那天夜里,小林才终于明白,原来她不是故事里田螺姑娘。
小林去了城里,大家陆陆续续都搬走了,只剩下几个,拄着拐杖还顫顫巍巍的人。
拆迁,满目疮痍——小河不见了,田螺没有了。
...
上一世南宫湘湘身为月国最高贵的公主,却沦为丈夫夺嫡的工具,闺蜜利用的棋子,以致族灭身死。转世为人,她强势归来,发誓不会再相信男人。改变不了和亲的命运?好办!嫁个死人!渣男出逃敌国了?好办!江湖追杀!美貌?功夫?她若是第二,天下无人敢称第一!今生今世,挡我者杀,害我者死,灭我者诛,且看她如何步步为营,将这天下收入囊中。不过说好的死人呢?眼前床上躺着的美男又是谁?呀呀呀!你脱衣服做什么?快快穿起来...
某天,一阵神秘的宇宙风穿透了地球北纬三十度的所有城市,一个月后,在这些城市里所有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青少年开始显现出不同的异能。这些正处在叛逆或是激进时期的青少年们,分成了正邪两派。终于,在二十年年后,爆发了世界第一次异能之战。转眼,十三年过去,世界已经稳定。苏灵和白墨是第一次异能大战所在城市的幸存者,两个经历...
...
...
霍北念对她说简穆,我会给你一个难忘的婚礼。曾经口口声声说爱她的霍北念没有犹豫地把她的脑袋往海水里摁去,恨不得溺死她。她趴在浅滩上,透过月光看向霍北念,讥讽地笑着。后来,简穆累了,逃了,霍北念疯了似的满世界的找她。他娶她原本只为报复,当她离开时,他却要寻遍整个世界,只为找回她。最后,伤痕累累,溃不成军的人还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