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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一招斩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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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境内,尘烟滚滚,遮天蔽日。

隆隆……

沉闷的马蹄声如雷声滚动,绵绵不息。

万马奔腾,大地剧烈的颤抖,仿佛要山崩地裂一般的猛烈。

良久,清风拂过,烟尘消散,两股骑兵洪流对势在一处空旷的平原之上。

北方,三十万鲜卑铁蹄,声势恢宏,气冲云霄,滚滚杀气,在他们的四周尼曼。

这是一支精锐的鲜卑骑兵大军,每一个鲜卑勇士,都是骁勇善战,果断狠辣。

他们的前方,是同等数量的常山郡骑兵。

常山郡骑兵,也是三十万铁蹄,他们是由十万燕狼骑、二十万乌桓勇士组成,面对着鲜卑大军,不卑不亢,毫不示弱,但从每一个士兵是素质上,可以清晰的看出来,他们没有鲜卑骑兵精锐,如果是正面的碰撞冲杀,他们一定不是这三十万鲜卑铁蹄的对手。

但是,常山郡的骑兵很特殊,他始终没有停下运动的脚步,骑兵组成一个个的阵型,不断的挪动方位,在地面溅起一阵阵的尘烟,已经影响到了视线。

鲜卑大军,驻马而立,观望着汉军骑兵的异动,他们并没有产生任何的惊慌,只是感觉到稀奇古怪。

骑兵冲杀,讲究的是冲锋阵型,集团冲锋的配合能力,以及运动作战的将官指挥能力,但其中更重要的是局部的运动策略。

汉军骑兵这种无谓的动作,溅起了尘烟,不仅影响自己的视线,而且还会影响到将官的指挥效果,降低大军的整体作战能力。

看着汉军的举动,许多鲜卑将领都嘲笑起来,但汉军骑兵始终没有停止运动,仿佛是在磨练战阵一般的不知疲惫。

燕戎位居大军的首位,体挂金龙紫金铠,身披红色披风,手持惊天神枪,双鬓束发,精神抖擞;他骑在踏雪宝马之上,英俊潇洒,气宇轩昂,披风迎风招展,猎猎作响。

他的身后,数十名军事主将,相伴左右。

十万燕狼骑的统帅韩猛,副统帅高览、赵风。

二十万乌桓勇士的统帅典韦,副统帅雷彪、赵虎。

三十万骑兵之中的一些主要将领,均在其中。

两军对势片刻,鲜卑大军之中,驶出一名魁梧的鲜卑大汉。

这鲜卑武将,是一个光头,青牛大眼,蛤蟆大嘴,手持一柄大刀,胯下一匹精良的枣红战马。

他刚刚行至两军阵前,便扯着嗓门大骂起来:“爷爷在此,何人敢同我一战,我要生吞活剥了他。”

这鲜卑将领的实力不俗,浑身有气势在鼓荡,竟然是一个地阶初期的武者,在这支鲜卑大军之中,应该也是有数的强者之一。

韩猛拍马来到燕戎身旁,挥舞着手中的镔铁狼牙棒,毛遂自荐道:“主帅大人!

我去战他!”

“主帅大人!

我去战他!”

高览、赵风齐齐出列,争先恐后的向燕戎请战。

无论是韩猛,还是高览、赵风,都是地阶初期的修为,有实力与那鲜卑将领一战,他们都是立功心切,想要斩杀那鲜卑将领,为大军斩获首功。

看着三人争先恐后,典韦环臂胸前,闭着眼睛聆听,颇有一股强者的风范,他突然睁开眼睛,眸光之中,凌厉的寒光闪现,同时震退了三人,淡淡的说道:“他们三人都是地阶初期的修为,与那鲜卑将领的实力在伯仲之间,很难直接斩杀那鲜卑将领。

还是我去吧!

五个回合之内,定将那鲜卑将领,斩于马下。”

“我要亲自迎战!”

燕戎又沉稳说道:“这是我们与鲜卑大军的第一战,也是关键的一战,务必要一击必杀那鲜卑的将领,才能够最大化的打击鲜卑大军的士气,把我军的士气提升到顶点。”

典韦疑问道:”

哦?一击必杀?你就那么自信吗?”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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