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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玄从记忆中回过神来,阿爹和阿娘都不在了,屋子里很冷,他此刻的心也变得格外冷,他捏着那张宣纸喃喃“阿娘,你儿子的字又写难看了,我真后悔小时候没有听你的话好好练字,如今碰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连一封书信都不敢写给她。”
那时候在莽荒之地,寸草不生的地方,他与一同出战的战士们一起坐在黄沙上,干燥的风吹的他们的脸有些起皮发黄,别人在热热闹闹聊天的时候,天玄就会从衣兜里掏出一根干枯的树杈子在黄沙面上一笔一画的慢慢练着字。
他那时候总是会练一个字“书”
别人看他写的这个字,拍拍他的肩膀笑着问道“小兄弟啊!
你这是当了兵还想着当个文生吗?天天写这么一个书字。”
天玄捏着那个人的手一甩,说道“我就爱写这么个字,你管不着。”
别人就切一声,不屑道“敢情这军中也来了个傻子!
这么喜欢练字,不会到了战场就是一个软壳蟹了吧!”
天玄听出了话中的讽刺嘲笑,他一怒,立刻扔掉了手中的那根树杈子,转身就走到了那个人面前,拎起了那个人的衣领子,二话不说就一拳狠狠的揍了上去。
那个人被揍了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于是两个人就你一拳我一脚在荒漠的地方打的你死我活。
一直到见了血,手都打痛了,天玄才会停下。
不过每次打架,赢得人都是天玄。
那时候天玄真是残暴极了,脾气特别差,十分容易与人打起来,两三天就要跟人打一架。
打到后来,他都在军中出了名。
看他长着一张文质彬彬的俊俏脸,没想到竟然打起架来,那么狠戾,拳拳到肉,毫不手软。
不出半个月,他的名字就在军中闻名遐迩。
但是吧!
男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就是这么打架打出来的,军中的一些人虽被他打的半死不活,但是后来对他倒开始敬重起来,还有的人要把他当作自己的大哥,一帮子的人都慢慢归顺在他手下。
有一次,军队与魔族交战,已经持续打了三个月,天兵溃败,都被逼到了一处不毛之地,天玄看身旁的那些战士一个个灰飞烟灭,他心痛不已,那些人都将自己一封封的家书交到了天玄的手上,嘱托道“天玄,若你能回去记得帮我给我的家人带去。”
天玄道“我不要帮你们带家书回去,我要将你们带回去!”
说完他便一人扛起了军旗,在那不毛之地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扛着那几个苟延残喘的士兵回到了军营里。
自那以后,军中人无不佩服他的勇气和能力,他也渐渐当上了副官,后来又从副官当上了副将,又从副将当上了将领。
军中人无不服从他,对他马首是瞻,誓死效忠。
可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有了时间,他都会拿出一支树杈子在地上写那个字。
只是写来写去,总是歪歪扭扭,没有顿笔和美感。
带兵打仗他倒是信手拈来,这写字的事怎么就那么难呢?天玄自己都服了。
自他从战场回归以后,他在天界之时也总是会独自一人拿着毛笔躲在家中练习书法,只是可能自己真的没有那样的天赋,写的字永远都是那么丑。
若是书书看到自己那么难看的字,她可能就更加不会喜欢自己了。
天玄慢慢的将吹了一地的那些凌乱纸张慢慢收拾起,一张一张叠好了放在桌子上,用一块压板放在了那叠纸上面。
经过长时间的学习,他可以写出很多的字,只是都写的不好,提起笔,沾了沾墨水,看着眼前的那张淡黄的宣纸,缓缓落下。
刚写好三个字“白书书”
,他就突然怒火中烧,放下了手中的毛笔,拼命挠头,抓起了面前的那张纸,拼命搓揉起来“啊!
我的字怎么会那么丑!
难道真的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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