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狼王黑点(..)”
!
在路上,哈里木给儿子讲道:“驼鹿是动物中的大块头,肩高基本与人的身高差不多,足有一千多斤重,由于肩部比臀部高,很像一个驼峰,因而称它为‘驼鹿’。”
另一个猎人接着说:“它们喜欢生活在河边或湖边的泽泽地里,由于脖子粗短,够不着地面上的草,往往只能以灌木或与身子齐平的树枝和树叶为食。
在夏天,它们还经常潜入水中,去采食水毛茛。”
另外一个猎人也讲道:“平时,它们胆小温顺,在森林中行走时,怕树干撞到自己那彰显身份和地位的铲形头角,总是高昂着头,将鹿角紧贴着脊部行走。
到了秋天,当它们开始发情时,便找到石头或树干,先将头角打磨得油滑光亮,再去争夺母鹿。
这时,只要敢于挑战它地位的公鹿,甚至是人出现时,为了威胁挑战者,它们便挺着那引以为傲的庞大头角,不是发怒地撞击树干,就是低头铲地,再也不会顾惜头角了。”
五人循着驼鹿的叫声,到了沼泽地的边缘后,立即将马拴在旁边的树上,开始取下猎枪,在森林中散开成一个大圆圈,准备捕杀驼鹿。
可是,格尔力有些不明白了:驼鹿分明还在沼泽地上,怎么让它主动过来呢?
他正在疑惑时,哈里木开始学着公驼鹿,也发出了“哞-哞-”
的叫声。
沼泽地上那只公驼鹿,吼得正欢,听到同类同性的叫声后,开始怒火冲天,一边大声地怒吼着,一边循着声音,向挑战者冲了过来。
很快,一只头上长着铲子型头角的公驼鹿,“吭哧-吭哧”
地喘着粗气,冲进了森林里。
格尔力见了驼鹿,觉得有些滑稽,原来它硕大的身材和头颅上面,竟然长得一对实在不成比例的小眼睛,让他大感异外。
来者不善,哈里木不敢发声,五人相继躲在三棵巨大的落叶松树干后面,手中端着枪,准备下手了。
公驼鹿到了森林,一时没有发现挑战者,开始生气地用头角撞击身边的树干,在一撞一挑之间,小的树干立即断了,大的不是被挑破树皮,就是在树干上留下深深的撞击印。
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这种庞然大物,格尔力被其蛮力惊呆,有些害怕了。
蓦地,他身边的哈里木,又发出了“哞-哞-”
的叫声。
公驼鹿愣了一下,以为是同类,立即叉开四腿,嘴里喷着热气,将大角放在地上,像铧梨一样挑出深达十多公分的地沟,来威胁发出声音的挑战者。
温宁的十八岁生日礼,是一场长达十年的牢狱之灾,为了复仇,她应下了魔鬼的要求,嫁给植物人老公,却不想...
五年前,江家满门被灭,江仇被推入江中,却意外被世外高人所救,习得无上功法!五年后,一代魔王回归都市,重夺辉煌,无可匹敌!...
她,现代特种兵顶级军医!医学界各项专利的缔造者!他,鎏夏国的战神九王爷!朝廷权利的最高统治者!一朝穿越,强强相遇!且看她在古代怎么混得风生水起!一觉醒来,被男人睡了?好吧!我就当被狗咬了!偏偏这狗怎么甩不掉了呢!吃肉还吃上瘾了?丫的,混蛋!小剧场版传闻,新帝登基后,夜夜笙箫,独宠一人。某日,顾千翎扶着酸疼的腰坐起来,说好的冷血帝王禁欲派男神呢!苍天欺我!欲哭无泪!...
这是最好的时代,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向自己表白说起。我来,我见,我征服!我是林尘,我为自己代言!...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王猛范兵兵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刑警穿越来到宋太宗初年,正巧遇见一个沮丧的知县悬梁自尽。在发现自己跟这知县相貌很像之后,便冒牌成了这个知县,并发誓要好好照顾他的家人。可是,他很快发现,他治理的是一个山高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