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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二年,汴京城破,徽钦二帝被俘北去,皇室男女老幼尽被掳走,北宋灭。
赵构在外组织勤王兵马,于南京即皇帝位,改元建炎。
金人入侵,烧杀掳掠,为所欲为。
相州自古是兵家重地,沦陷敌手,湍河河畔,处处尸骨,美景不复。
背井离乡,母子离别,夫妻分散,人人终日以泪洗面,何等凄凉。
说什么温香软玉,说什么升官发财,统统不及眼前的惨状重要。
百姓群情激涌,无数男儿投军,誓要捍卫故土。
靖康元年,枢密院官刘浩在相州募敢死义士,二十四岁的岳飞应募,他们临行前,皆在身上刺“尽忠报国”
。
父亲惨死于金人之手,故土失陷,不共戴天之仇怎可忍?程学和许多年轻人般,将家里安顿好,义无反顾地要投军,却因腿伤,被拒几次,仍死缠烂打,终于感动密院官,将他留下来,却只被分配做了个伙夫,去其他地方服役。
出发前,两个好兄弟在河畔聚首,他们喝了很多酒,醉醺醺的,岳飞给他看了自己的刺青,说起雄图壮志。
程学很是嫉妒,带着酒意问:“为什么你当兵,我做伙夫?什么尽忠报国,我也刺!”
骂完他就发酒疯,拔了把刀往肚皮上想乱戳。
岳飞给吓到了,死死拦下:“军队总有不同职务的,伙夫也能忠君,也能报国。”
程学拿着刀,对着河水乱挥乱打:“不!
我不要做伙夫!
我要去砍死那些该死的金兵!
替我爹报仇!
他是那么好的老实人,从小教我仁义廉耻,教我做好人,他就算被人骂三句都不回一句嘴,铺桥修路什么都干。
可是老天无眼,为何不收造孽的却收了他,我的爹啊,你错了,你统统都错了……”
岳飞说:“金兵那些恶狗有报应的,咱们会将他们打回老家去。”
程学捂着脸,号啕大哭:“你可沙场征战,我连亲手替父亲报仇都做不到!
只能烧饭,烧他娘的饭!”
岳飞很认真地说:“你烧饭给我吃,我替你多砍几个金兵。”
程学抬起哭红的眼,死死看着这个表情从未有过这么严肃的好兄弟,百感交集。
从小到大,岳飞耀眼得仿佛天上的明星,万众丛中的光辉,与生俱来的首领;他善良仁厚,是个好人、好兄弟;这样强烈的对比,总是有意无意地撩起程学的自卑……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妻子沈小米曾深深地爱慕这颗比北斗还闪亮的明星,却嫁给了自己——一只再也不能飞上蓝天的麻雀,她在家中默默织着布,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
或许因此,她不爱笑,也不爱哭,纵使父伤母丧,也只会偷偷躲在没人的地方,把眼泪往肚里吞。
她永远鼓励支持他做任何想做的事,从不抱怨,规规矩矩地做着大家眼里的贤妻良母,受着所有的夸赞,却把所有感情压抑下去,仿佛一个不会爱不会恨的玩偶娃娃。
程学不怪沈小米,她是被迫嫁给自己的。
夫妻之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足矣。
程学不恨岳飞,他是天下间最好的兄弟。
可是他真的不能控制自己嫉妒岳飞,嫉妒他的才能和优秀,仿佛心魔般。
他甚至不止一次偷偷希望岳飞消失,说话间忍不住反唇相讥,故意让对方难受,可是回过神来,他又意识到自己的错,为产生这样的念头而忏悔不已。
若嫉妒是罪,他早已万劫不复。
“好兄弟,别哭了,”
岳飞重重按住他肩膀,许下誓言,“我们必将金兵驱走,收复家园,届时再去湍河河畔,要有老金家的桃花饼,陈记的炖羊肉,胡寡妇酒坊酿的陈酒,酒醇肉香,咱兄弟大喝一场,不醉不归。”
程学将头深深地埋在膝盖里:“好,好……”
“芦苇高,芦苇长,隔山隔水遥相望。
芦苇这边是故乡,芦苇那边是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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