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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上午,纽约某处的商业街。
罗赛琳一大早就把莫兰拖到了男装店,这还是罗赛琳第一次为男士购买衣物呢。
只是去夜总会,不需要太昂贵的服饰,但像莫兰这样直接短袖长裤也是不行。
罗赛琳把莫兰推进试衣间,然后搜罗男装店一圈,拎出一整套衬衣西装,然后又找到一件合适的长风衣和绅士帽。
“罗赛琳小姐!”
不出意外地,罗赛琳又被店员认了出来。
激动不已的年轻姑娘向罗赛琳推荐:“为心上人购买衣物的话,左边有巴黎来的新款!”
——她看了报纸,这名高大的青年不就是头条上与罗赛琳小姐相拥的男人吗!
二人一进门,店员姑娘还被男士这冷漠又危险的气质吓了一跳。
果然漂亮的姑娘就是喜欢这样英俊且神秘的坏男孩呀。
罗赛琳也懒得出言解释,她扭头看向所谓的“巴黎新款”
……
“不用了,谢谢。”
她努力扬起一个客气的笑容:“经典款就很好。”
店员姑娘认同道:“也是,毕竟你的心上人身材好,穿什么都可以。”
主要是你们的“新款”
太丑了!
罗赛琳在心中腹诽,美国人怎么穿什么都俗里俗气的,她实在是无法理解。
不过店员有一句话说对了。
塞巴斯蒂安·莫兰换好衣服走出来后,罗赛琳满意地扬起笑容。
他身材很好,气质冷锐,再配上那双深蓝色的眼睛,换上正装之后,俨然是动作片里那种不苟言笑用拳头装逼的男主角。
再戴上帽子,穿上大衣,既方便他携带武器,也能遮住五官特征。
这样走进夜总会,也不会因为其杀机腾腾而引人注目。
罗赛琳沉思片刻,又从柜台上抽下一根孔雀蓝的领带。
她稍稍踮起脚尖,亲自为莫兰系上领带。
老派的三件套加黑风衣,完全是英国绅士的装扮,看上去甚至有些过时。
但搭配一条闪亮的领带就不一样了,一下子让沉默的男人从视觉上活泼了不少,带上了一点小“闷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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