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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论这次大比武结果如何,我都希望你不要像比尔森那样,实在令人惋惜。”
霍金斯道。
赫尔曼嘿嘿一笑,道:“那您大可放心,无论是在第七大队,还是在第九大队,我都不是什么大明星,也从没有对自己产生过太高的期待。
反正我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头兵,被人打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过嘿嘿,能够和强者交手倒是让我挺开心的。
名次什么的不重要,能拿到实惠才是最关键的。”
两世为人,赫尔曼都是普普通通的平常人,这辈子即使碰上了女神,这位大佬也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从来都只有利益交换,赫尔曼不付出点什么,就别想获得一点好处。
是以赫尔曼也知道不能把这位大佬当成金手指,现在爱丽丝和奥狄斯那边都已经初成气候,他现在可不是唯一的宿主了。
所以他不敢有一点自以为是。
霍金斯对他这个回答相当满意,道:“有这种觉悟就好。
不过能够无视挫折失败是好事,却也不需要妄自菲薄,人不可以娇气,却不能没有睥睨天下的傲气,不论你之前多平凡,但一年之内连升三级,把别人五六年要走的路走完。
这样都算普通的话,其他人岂不是要一头撞死?认可自身天份也是一种强大的信念武器,别弃而不用。
骑士更要有锋芒,懂吗?”
赫尔曼豁然开朗,狠狠点头道:“我明白了,谢谢长官教诲!”
霍金斯点点头,道:“好了,现在来说说你的问题吧。”
赫尔曼立刻竖起了耳朵。
只听霍金斯道:“你放弃武器使用拳头,本身就吃大亏。
普通人还好,有斗气加持差距不大。
但能参加大比武可都是骑士团各大队精锐中的精锐,即便是小队长,拥有魔法武器的人也不在少数。
你这一副附魔级拳套可不够看。
除了你最后那招肉身技威力不错之外,其他手段都只能算马马虎虎的程度,想要赢就很难了。”
赫尔曼闻言眉头微皱:“头儿,那套疾风骤雨拳法威力也不行吗?它可是c级。”
霍金斯不答反问:“你觉得能去大比武的军官,哪个不会一两套c级斗技?c级斗技威力确实不错,但你却没有把它发挥到极致。
我问你,之前你进攻的时候为什么一直变换招式?为什么由单体攻击变成群体攻击?你不知道在单挑的时候最忌讳用群体性招数吗?还是说,你已经习惯要打完一套才能重来的逻辑?”
赫尔曼一时间语塞。
他确实存在霍金斯说的毛病。
看到一招效果不佳就换另一招,使用斗技就非要打完一套才舒服,连绵不绝地施展完一套斗技本就是一件酣畅淋漓的事,过往战斗还几乎没有敌人能在他疾风骤雨般的拳头下走完一套的,是以赫尔曼在和霍金斯对敌的时候才下意识那样做,从头到尾把自己的所有手段施展一遍。
“头儿,这样有什么不对吗?”
他问道,他总得打完才知道效果好不好吧!
霍金斯摇头道:“当然不对。”
“方才我让你全力进攻,是想看看你的最强手段,而不是想看到你像开杂货铺似的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儿丢过来。
如果我真是敌人,你这一套下来就力竭了而我毫发无损,你岂不是要等死?战斗的时候别一味想着循序渐进,该全力出手就要全力出手,把最强的招式打出来,如果不能敌,保存实力立刻转身就跑才是上策明白吗。”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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