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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喜欢着一个人的时候,心是受了蛊惑和蒙蔽的,会变得自卑,会忘记他也同样渺小如尘埃,会自动忽略掉他以人这种有缺陷很脆弱的生命形式而存在的事实,他在你眼中如同遥远夜空中最闪耀的那一颗,无时无刻不是在发着光的,吸引你向他靠近,就像冬日烤火,光是远远看着,就觉得温暖。
可惜的是,如今心理年龄是二十五岁的我,还怎么可能喜欢一个不到十七岁的小男生呢?虽然曾经的我,那么渴望着他的靠近,期待着与他每一次的碰面和接触,那应该是我漫长的少女时代最值得期待的事了!
当时的我,心中有种灰烬一样的东西反反复复,我想我病的不轻,一边向他靠近,一边抽离躲避,仿佛黑色的藤蔓疯狂的缠绕着心房,我躲在我自己的堡垒里,如同惊弓之鸟,他一旦靠近,我就开始慌张。
自卑和怯懦使我无法表达自己的诉求,明明想靠近,却总在逃,高傲昂首的内里,包裹着一颗敏感脆弱的心,它的名字叫“我不配。”
而如今的我,又何尝不是?
此后的每一天,宋晨曦出现的时候,他看向我的目光都格外怪异,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然而然的对我点头打招呼,而是一直看向我若有所思,却又一句话也不说。
在多年前的记忆里,他从来都是那种既有礼貌又阳光开朗的男生,一米七五的个头、白皙的皮肤、高挑匀称的身形、干净利落的寸头,不像其他叛逆期的男生,为了耍帅和赶潮流,把自己的头发弄得五颜六色,或是烫卷留刘海、奇装异服,他从来都是一副阳光干净的样子,在性格友好积极开朗的基础上又有自己的原则和判断,从不随波逐流区别对待。
曾经的我喜欢他,当然不单单是因为这些,那时的我最需要的是别人的尊重和公平对待,排挤和不被接纳让我抑郁孤僻,从而暴饮暴食快速发胖,我的需求点很低,甚至不敢奢求别人的喜欢,只是希望不被人讨厌和孤立,而宋晨曦就是除却丽江之外,那样一个唯一特别的存在,尽管他很少发声,但同学欺辱我的时候他没有加入其中,同学哄笑着躲开我的时候他会默默坐到我旁边,看我偷偷垂泪的时候他会递给我纸巾,他并没有因为惧怕同学的异样目光和嘲讽而故意疏远我,他对待我像对待其他人一样温和可亲,这是除却美术和对丽江的回忆之外,我最大的精神慰藉,甚至可以说支撑起了我的整个少女时光。
而另一个男生呢?总是躲躲藏藏,他让他那不敢开口的暗恋成为众所周知的笑谈,他看见我不敢和我说话,别人欺辱我他也不敢开口,当他的室友一脸嬉笑的对我说“有人喜欢你就不错了,你还看不上人家!”
时,他连站出来承认的勇气都没有,他们不知道的是,对于当时的我,不是看不上是切切实实的不知道怎么回应,我习惯了被人讨厌和孤立,被人喜欢,我不习惯。
当他们告诉我,他喜欢我的时候,我茫然无措的木然站立被他们曲解成了冷漠和拒绝,相对于男生,女生虽然只是忽视我疏远我,但并没有主动欺负过我,没有往我脸上吐过唾沫,没有将我的书本从抽屉里翻出来扔地上然后给里面扔满果皮果核和擦了鼻涕的纸,没有故意用篮球砸得我头晕目眩后还若无其事,没有嘲笑我土得连胸部发育都不懂得买裹胸,还因为第一次来月经大量出血发生那样难堪的事……
不晓得为什么,跟别人比起来,我是那样笨拙木讷,也更容易害羞和局促,一件事情往往还没有发生,我自己就先闹了个大红脸,羞于表达和出风头。
我记得那天是刚入学的第一天,夏天的暑热还在蔓延不准备收场,知了吵闹得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我背着书包跟随在手提行李的父亲身后,他帮我办理好入学手续之后就匆匆去了长途汽车站赶车,将我一个人留在了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而来的一路上车辆匆匆,第一次坐公交的我吐得昏天暗地,摇摇晃晃的紧紧攀着扶手,看着外面一座座高楼耸立飞速倒退,心中并没有升起对这个城市的任何憧憬和期待,油然而生的却是实实在在的茫然和不喜,这让我陷入无法与这个城市融合在一起的间隔里,它的门不对我打开,我也不准备走进去,后来的每一步都寸步难行。
我茫然四顾的站立在我的同学之中,直到感觉下面有股热流源源不断的涌出,当同学们投以奇怪的目光时我更加慌张,伸手摸向自己的裤子,触手竟是一片濡湿,打眼一看居然是血红一片,我吓得当场哭起来,手足无措的问围观的他们:“我流血了,我是不是要死了?”
男生们顿时哄笑起来,女生们也指指点点,只有一个女生好心的挡在我身前,小声对我说:“没事,别怕,女生长大了都这样,我今天也来大姨妈了,我带你去换卫生巾。”
说罢拉着我的手去了卫生间,她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卫生巾的同时顿了顿,抬眼看了我一眼,又拿出换洗的裙子和内裤递给我:“你别介意,我洗过的,你可以垫着卫生巾穿。”
我面红耳赤的扯着衣角,声如蚊蝇般喃喃:“内裤和换洗衣服我有的。”
她就是丽江,丽江是我那段时间唯一的朋友,她的出现让我以为我在新的环境不会太过孤单,但上完三个月的学后,她突然辍学了,原因是她与别班的男生谈恋爱意外怀孕,去做人流的医院门口被路过的同学撞了个正着,从此流言蜚语不断,也相继传到了学校师长的耳朵里,被学校点名批评并勒令退学,至于后来她去了哪里我无从得知,因为那时我还没有手机,仅有的地址也在写了数封没有她的回信后宣告结束,我们失联了。
她在校的那三个月时间是我少女时代最开心的时光,虽然她爱爆粗口、爱逃学、爱和男生们混在一起抽烟喝酒,但她热心、仗义、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从来不屑于他人的目光,她活成了我想成为的样子,我成了她的崇拜者和跟屁虫,吃、睡、玩、泡吧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我从不和男生亲近,甚至有男生打电话到女生宿舍来找我聊天,我在不知对方姓甚名谁高矮胖瘦的情况下张口就是:“我对男的不感兴趣。”
确实,我当时只对丽江感兴趣,这兴趣无关性别,纯粹的喜爱和依赖,从此就有人开始谣传,说我不喜欢男的,说我是同性恋,而他们眼神里的鄙夷又多了一分,但我从不在乎,因为我有丽江啊。
丽江烫着一头又卷又黄的短发,不喜欢穿校服喜欢超短裙和高跟鞋,喜欢把指甲染成各式各样的颜色,丽江不喜欢班级里那些中规中矩一板一眼名列前茅的好学生,她说她喜欢我,因为我是个实打实的憨憨,脑子里却又有着很多和朴素外表极为不否的古怪想法。
我们都属于别人眼中的另类存在,同病相怜的凑在了一起,才有了那段短暂又快乐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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