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袁氏虽然势大,但对于这种新兴家族,还是要积极拉拢,收拢入他们的势力范围的。
所以袁谭今日对于曹昂才客气的过分。
二人坐好,袁谭便拉着曹昂说道:“昂哥的事迹,我是如雷贯耳,如数家珍,更是万分好奇,你且跟我说说你在廷尉府的故事,我也想领略昂哥的风采啊。”
曹昂其实不想跟人讲他之前的旧事,不过袁谭想听,他自然要乖乖地讲给他听。
当然曹昂素来擅长讲故事,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也让他讲得跟评书一般,九曲回环,荡气回肠。
袁谭每每听到**处,便拍案叫好。
二人聊完此事,自然而然地转到朝中“宦官当权”
之事上。
这气氛越来越热烈,二人一起痛骂宦官,聊到开心处,甚至是高声大呼,击节而歌。
不过半个下午的时间,二人已经是好朋友了。
对于袁谭来说,他第一次遇到一个能跟得上他思路的同龄人,自然高兴。
而对于曹昂来说,巴结袁谭属于必修课。
曹昂跟袁谭聊得也很开心,除了功利性的目的以外,他不得不承认,袁谭非常优秀,其见识、才学,甚至手段,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与这种结交,能让你感到知己的感觉。
很快申时过半,眼看天色不早,曹昂便请辞归家,但袁谭可能很久没遇到一个这么聊得来的朋友,他还没聊够呢,便希望曹昂留下来,住一晚上。
曹昂本来是真想走了,可袁谭一提留他住一晚,他便同意了。
一方面袁谭这个人性格爽朗,讨厌忸怩,曹昂自不能表现得太犹犹豫豫。
而另一方面,能在袁家留宿,也算一个特权了,更能拉近和袁家的关系。
曹昂留下来,最高兴的是袁熙,在他看来,昂哥又能陪他玩了。
不过曹昂今晚留下,袁谭自不能让曹昂住在袁熙这里,当即便提议所有人都去他的院子,今晚他在院中宴请曹昂。
不出曹昂所料,袁谭的院子更加宽敞、华美,一楼一阁,精巧雅致,美轮美奂,尽显大家族的底气。
与袁家相比,曹家所有贵重之物并不缺,但却少了一份整体的文化气和贵气,显得像暴发户。
袁谭将曹昂等人引到他院子里,便以安排今夜晚宴为由离去,去见了袁绍。
虽然是先斩后奏,但私自留人,也是要跟父母报备的。
在袁绍面前,袁谭不停地夸赞曹昂的“清秀通雅,逸志不群,机鉴先识,才略非常,有士君子之风,又有国士之能。”
袁绍没想到儿子这么看重曹昂。
不过他也很看好曹昂,有心为儿子培植人才,便乐得儿子跟曹昂结交。
曹操、曹操父子都是大才,对他们袁家来说,是不可多得之人。
【作者题外话】:注:袁谭此人,刘表对他评价是“天性峭急,迷于曲直”
;曹操的评价是“谭有小计”
;《典论》的评价是“谭长而惠”
;而《九州春秋》记载“北排田楷,东攻孔融,曜兵海隅,是时百姓无主,欣戴之矣”
,说明袁谭能力没问题,“然信用群小,好受近言,肆志奢淫,不知稼穑之艰难。”
综合来说,袁谭这个人,是个严厉急躁,性格直率,不拘小节,同时又有些上位者的高傲、残酷性格的人。
王朝末年,流寇平定,天下中兴。然皇帝对功臣忌心渐起,又耽于游乐,大兴土木,种下祸国之根。数年后,边关驻军哗变。云州之战,禁军镇压失败,叛军首领易君瑾正式裂土,与朝廷对抗。帝都中,禁军首领冯聿林策划政变,宫廷喋血,挟太子逐鹿天下。大厦将倾,帝国飘摇,乱世枭雄争霸,究竟谁能一统江山?...
双重生夜千璃借体重生,本想痛改前非,好好的报报仇,然后在养养徒弟,结果徒弟越养越歪。不仅感叹这徒弟实在是不好养魔君顾祁重活一世,怎么也不明白为何上辈子手刃自己的仇人,如今却成了自己的师傅!而且这师傅似乎脑子不好使宠徒狂魔夜千璃,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心心念念,放在心尖尖的乖徒弟,从头到尾都只想要她的命...
靓丽的青春美少女,风骚放浪的小少妇。女杀手性感地在胯下屈服,还有美艳至极的情妇干啥呢?咳,没地方安排了,让她掌管咱们的国际军火公司吧。 完美气质美女在怀?当然不满足!还要收服动感女警,让她以身相许捏。不管熟女还是萝莉,统统让她们为我尖叫,啊哈!我就是终极兵王! 拥有过人身手和智慧的神秘部队兵王,在都市中会引起如何的轰动呢?...
你们玩过抢红包的游戏吗?陌生人的红包千万不要乱抢,否则...
简介在这个世家贵族读书,平民百姓习武的畸形世界,一代兵魂穿越到了一个想要依靠读书来改换门庭的穷书生身上,于是,大昭出现了一个最能打的读书人...
沈砚山爱小鹿爱得不能自拔,他一路从落魄少爷到大督军,恨不能把命都给她,摘星星摘月亮地哄着她,全天下人都知道小鹿是他的心肝宝贝。于是挚友问他小鹿呢?她爱不爱你?沈砚山当然爱。打是亲骂是爱,不爱我她能打我一枪吗?那我明白她骂你‘丧尽天良的王八蛋’是什么意思了,原来是爱。沈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