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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衣衫破烂,满是污渍,甚至隐隐散发出怪味,手捧一破碗,这还是拿身上仅剩的两枚铜币从乞丐手中换得。
原本俊俏精神的青年化为手捧破碗的乞丐,李清风经过变装,终于可以在大街上行走,莫说路人,就连官兵也唯恐避之不及。
若非与血衣门结仇,被开封城天波府通缉,李清风虽没钱,但毕竟是十七岁手脚健全的小伙,还会些武艺,混口饭吃还是绰绰有余。
但如今,不得不化身乞丐,先保全自身再从长计议。
幸运的是,终于可以不必躲躲藏藏,肚中的饥饿迫使李清风不得不捧起手中带豁破碗,开始向路人讨要钱物。
“大哥,给点钱吧。”
“这位小姐,可否…哎,别走啊。”
……
半日下来,破碗中有点萧条的躺着六枚铜板,但终于可以暂时填一填肚子了。
再一次来到那个卖馒头的小摊前,脏兮兮的手捏着三枚铜钱,李清风昂首挺胸,“来一馒头!”
不用低声下气的感觉真好,这四个字好像是吼出来一般。
小贩并没有认出眼前的乞丐正是上午欲拿两文钱换半个馒头的李清风,没有看不起乞丐,用黄纸包好一个馒头,递到李清风手中。
李清风捧着馒头狠狠咬了一口,站在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街头,咀嚼着带些香甜的馒头,眼泪不由自主从眼中流出,滚过脏兮兮的面颊,瞬间变为黑色,滑下。
此时街中出现这样一个场景:脏兮兮的乞丐,捧着白面大馒头,边吃边泪流满面。
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有些人觉得这个小乞丐能吃上馒头而激动地流泪,动了些许恻隐之心,将钱投入破碗中,发出清脆的声音。
甚至一位婆婆,不顾污脏异味,将满是皱纹的手搭在李清风肩头,笑容可掬,“年轻人,不要哭,开封这么大,总有你的活法!”
让李清风一阵感动。
饿了用讨要的钱币买些吃食,渴了朝店家要碗水喝,店家为了不影响生意,只想赶快让李清风离开,一般都不会为难他。
有吃有喝,也不怕抓捕,李清风算是度过了眼前这一关,暂时安全了。
但他不敢以这一面目出城,毕竟是乞丐,在城里没什么,但出城时总归会被注意到,所以,李清风决定暂时待在开封城内。
以这身行头度过数日,忍住刚开始身体上因为不清洗穿着脏兮兮衣服的瘙痒,已经有些适应这一身份。
城内通缉公告还未撤下,李清风不得不继续以这样的面目示人。
这一日,李清风如往日一般沿街乞讨,迎面走过来两名乞丐。
一名生的高大,短发耸立,额头围一青巾。
另一位面容和善,身高与李清风相仿,但比他瘦弱一些。
见两名乞丐挡住自己去路,李清风露出戒备之色,往后稍退一步,他以为是本地乞丐欲欺负外来的呢。
只见那名高大身材,面容较为干净的乞丐面露和善之色,对李清风说道:“这位兄弟有些面生,是新入伙的?”
“什么新入伙的?”
李清风有些摸不着头脑。
面前两乞丐对视一眼,“那你是如何沦为乞丐的?可否告知一二。”
那名高大乞丐继续问道。
“我……”
李清风有些踌躇,他可不敢把真实情况告给漠不相识之人。
师父常说“人在江湖,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李清风铭记在心,况且,现在自己被全城通缉,更不敢告知实情。
头脑念头闪过,李清风开口道:“小弟是外地来的,家乡发大水,不得不背井离乡,流落异地,沦为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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