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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凡,单取凡字,也许是让我像个普通人一样,的确,从小到大的生活也十分普通,甚至连些波澜都没起。
如果取莫凡二字的,或许是不凡的意思?嘛,反正也不清楚,如果靠着家传的一栋老房子混吃等死,只靠现在家里唯一一个房客过日子,嗯,咸鱼成这样算不凡的话,那便算吧。
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了,莫凡却没有一点起床的打算,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既然讲到了那个房客,莫凡想了想,这个房客倒也是个怪人,一个看起来刚入三十的四十岁大叔,整天往国外跑,没几天在家,却一直按时教房租,也不知道他租这房子干嘛。
莫凡也和这大叔聊过,当谈起他是干什么的时候,大叔总是说自己是个无业游民,呵,莫凡是不信的。
大叔也知道,于是就和莫凡说其实他是靠别人给钱过活的,同时还接了一句让莫凡无法反驳的话。
嗯,躺在床上的莫凡,点了点头,自己不就是无业游民,却整天靠着房客给的钱过活的么,现在仔细想想还是没毛病啊。
难道这大叔是个大佬?莫凡挠了挠脑袋,但为什么会来租我这破房子呢?莫凡看着白色的天花板,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算了,不想这事了,莫凡挪了挪身。
伸手摸了摸床头柜上的手机,摸过来一看,七条未接电话,都是刚刚打来,打电话的是莫凡的唯一朋友,叫做张旭之,现在在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作为莫凡的朋友,还是知道莫凡的习性的,平时有事一般都是跑家里来叫他。
“怎么打这么多电话,有什么事吗?”
莫凡嘴里正嘟囔着,电话又来了。
“喂,旭之,啥事啊,那么急?”
莫凡接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嘈杂,好像是在大街上。
“凡子,我这不是琢磨着你差不多醒了吗,赶紧的,来老地方,陪我吃一顿。”
张旭之的说话中带着咀嚼声,显然已经吃上了。
“等我到了那,估计是你陪我吃了吧,话说你那么闲?”
“不急,说闲也不闲,不过唠一下午的嗑还是可以的,好了赶紧来吧。”
说完张旭之挂断了电话。
既然都这么说了,莫凡再怎么咸鱼也不好意思继续赖床上,起了身,做了些简单的洗漱就出门了。
一路颠簸,从郊区坐到了市里,又转车来到了市中心,接着绕了几条路,总算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烧烤摊和身影。
莫凡走过去,拿了根烤肉串坐下:“可以啊,这身警服挺显眼啊,休息了都不舍得脱。”
说着,咬下一口,笑着问“说吧,什么事找我啊?”
看到朋友来了,张旭之也是笑笑:“怎么,我这些天没见你,想你了不行吗。”
“想我?”
莫凡挑了挑眉,又伸手拿了一串,“既然想我怎么不去我家一起滚床单呢。”
“滚,就你皮。”
张旭之笑骂了一句,随后声音正经起来,“好了,讲正事,我现在是公差状态,最近呢,我接到了一个案子。”
“嗯。”
听到案子,莫凡嘴里嚼着烤花菜,坐直了身子,问道:“肯定不是普通的案子吧,不然不会来找我这条咸鱼的。”
“是的。”
张旭之点了点头“这个案子的确不普通,或者说是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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