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邺城乃魏地故都,汉末时期,魏王曹操曾受封于此,筑有铜雀台,至今遗址尚在,就在城外数里。
国朝之初,朝廷曾斥资做了一定的修复,大概复旧时模样,是邺城本地最为著名的游玩之地,外地人来此,大概都要去游玩一番。
若说本地人百分百都去过,或许会有些夸大,但若说有超过一半的人去过,却是绝对不含丝毫水分的——至少在座诸人,是绝对都去过的。
那里尤其受众多文人雅士的喜爱。
每年的中秋时节,太守还会在那里大宴宾客,一时间汇聚整个邺城的文人名士,向来都是北地最为知名的雅会之一。
便在平常时候,也经常有本地豪族在那里叠帐做宴,从城内带了一应器具过去,一帮名士们纵酒高歌。
可以说,铜雀台对于在场每一个人而言,都是绝不陌生的。
乃至于,《登铜雀台歌》这个诗名,在邺城本地的名士诗人们那里,也是几乎人人都写过好多次、用过好多次的名字了。
连上星之作都有不少。
陆洵去过铜雀台,甚至写了诗,都并不奇怪,但是……就这么就又要「初读」了么?连着来?
也不知道会是几星之诗?
为什么好像显得那么的……不够郑重呢?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霎时间,这堂内又青气顿起,且一下子就变得比刚才还要浓郁几分。
这个时候,众人都顾不得诧异了,赶紧都纷纷闭上眼睛。
还真要这么来么?
看来是一首比三星要高的诗?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轰的一下,蔡瑛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几乎控制不住要打个寒颤,当陆洵那边的最后一句念罢,她当然是顿时便得知,这竟是一首五星之诗,但与此同时,她来不及惊叹,那份量大到了一「小悟」的惊人「文气」,便已经第一时间灌体而入——霎时间,她只觉得寒毛直竖!
太多了!
太猛了!
饶是自己天赋算不错,平日里苦修旬月之所得,都难有一「小悟」,而现在,这么多的「文气」就这么随着陆洵的话语声落,直接就被打入了身体!
这一刻,即便蔡瑛向来算是冷静自持的那种性子,也是不由得差一点儿就要失控——那是一种交织着幸福感与感激、崇拜等各种复杂情绪的感觉!
一首五星之诗的「初读」会,他居然就这么办了!
居然让自己都有份与闻!
自己于他,能帮了多大的忙?施了多大一点好处?
竟能得到如此的恩遇!
这可是一首五星之诗!
因一次机缘巧合,叶飞意外做了美女总裁的赘婿,从此摇身一变,扮演起了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角色,一路披荆斩棘,笑傲花都,并成功赢取各色美女的青睐!...
易少的贴心萌妻婚礼上,沈欢欢被未婚夫背叛,当众撂下狠话谁愿意娶,我就嫁。万万没想到,站起的男人,竟然是令人闻风丧胆的易氏总裁易靖羽。一开始他就对她说,他们之间只是各取所需,没想到小包子爹地,妈咪是我的!男人危险的瞪了儿子一眼你再说一遍。小包子不服气妈咪是我的!男人回头,对下人吩咐这儿子不要了,找个垃圾桶丢了。...
光阴似箭,岁月如歌昔年纵横天下,笑傲人生,而今偏安一隅身有美女相陪,令丛林之王俯首称臣,天下几人做得?方正东的人生有了房东的生涯之后,更精彩,更具人性魅力。房东生涯不是方正东辉煌的一个结束,而是另一个起点。一个只属于方正东的房东人生,也许尽收天下美女,也许尽收天下土地,也许尽收天下人才,也许尽收天下权力,也许一切皆有可能。...
你的女友是白富美?切!别说我瞧不起你!我女朋友是僵尸! 什么?我口味重!我不怕咬吗?我告诉你,我的女友不吸血!她只吸去了我的怯懦自私和随遇而安!使我焕发了浑身的热血和勇气! 天道沦陷,天地崩溃!谁来拯救这个破碎的世界?还是让我来吧。 谁说屌丝不能活的很牛逼? 本书属于内签作品,书中带有玄幻修真的内容,情节和场面绝对宏大,感情戏绝对煽情,还请收藏支持!...
一纸三千万的广告合约,结束了维持三年的地下恋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终于清楚,自己从来就没有走进过他的心里。她平静的签了字,拿着合约麻利的滚了。她以为他们的人生从此再无交集,却不想,这才刚刚只是开始某天,慕总裁打电话给某小艺人,明天有空吗?小艺人不耐烦,没空!这样啊,其实我是想小艺人被撩起好奇心,想干嘛?想!小艺人...
曾被人设下骗局,输尽百万家产他发誓在那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来三年沉默,一朝爆发,他誓要拿回曾经失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