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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做得很棒了,但每个人回去给我写三千字检讨!”
温温看到最后一句笑出声,然后陷入沉思。
荀命似乎在写爽文,却好像和其他小说家不太一样。
他笔下似乎不仅主角拥有自己的人生,其他角色也在努力地活着。
而击败一个有血有肉的敌方,很明显比击败一个明显降智的敌方更有成就感!
主角是需要衬托的。
正因为每场比赛都肉眼可见的艰难,所以主角能获胜更加突出他的智谋与实力。
疾风在赛后被伙伴们簇拥着庆祝,腼腆一笑那一刻,温温觉得自己心都要化了。
平心而论,说爽度,确实不够套路文的无脑爽。
可要温温二选一,它绝对选择《混沌疾风》。
那种紧扣心弦的激动人心之感,那种为了战斗外的事物落泪的痛快,根本无书能及!
梦幻之队!
一定要胜利啊!
它点开书友论坛,想和书友详细分享自己的读后感。
“我敢保证任何一个喜爱剧情向爽文的读者点开《混沌疾风》不会后悔,因为就连对爽文有偏见的我都被迷住了……荀命一如既往地会写感情,以细节打动人心,要是不了解详情,我真的会觉得荀命是个温暖人心大哥哥。
这些暂且不提,总之荀命这次的答卷告诉大家,他也会写剧情,而且是100%原创剧情!
我有预感,他将带领一个新的流派,而且是比降落流更大影响力的流派!”
结果一个震撼的帖子直接震慑住它。
“哇塞!
荀命新书开创狗血文新套路!
一对多挚友!
来押宝谁会成为最终赢家!”
人家那是友谊!
这是剧情文!
不是狗血文!
但想想还有点好磕……主角身负家仇血恨,被小伙伴治愈,那长大后在一起岂不是很正常?
它其实……也有偏心的配角……
荀命,让我再一次相信你好吗!
温温镇静地给这个帖子添砖加瓦。
因为这个帖子的宣传,许多感情文的忠实读者也来看了,并且爱不释手地称赞,虽然重点有点歪:
“荀命果然是狗血文的神!
好刺激啊!”
而在剧情向读者那边,这篇文的讨论度直接碾压过人参精的连载。
学院组队、异能竞技、热血青春!
每个看小说的读者都激动无比!
恨不得能年轻十岁,或者穿越进去和主角团一起打比赛。
它们好像和主角团共同进步、浴血奋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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