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且那可是他的亲奶奶跟亲妈?
这顿初秋的饺子,吃的还算欢快,只除了一个人不太合群。
外面的雨还是没有停下的意思,晚饭后卓简一边跟老爷子老太太他们聊天,眼睛却忍不住往他那里瞟。
傅衍夜一般是不会住这里的,卓简便想着等下让他捎她走。
老太太看出卓简的小心思,柔声说:“简简宝贝啊,咱们今晚上不走了啊!
雨太大了,你睡你们俩的主卧,你那个不成器的老公住客房。”
“这,不合适吧?”
卓简刚说完这话,就感觉一道奇冷无比的眼光看向她。
“这有什么不合适,你们俩都要离婚了,总不能还住在一块吧?”
王悦也说。
“我们还没离婚!”
傅衍夜突然发出一声。
然后一家五口齐刷刷的看向他,用一种你极其不要脸的眼神。
卓简听了耳热,也忍不住看他。
为什么总会有种他不想离婚的错觉?
可是离婚协议书递的那么及时的也是他!
一定是错觉,或者他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肯定不是故意拖延。
后来长辈们都睡了,卓简在他房间徘徊。
她没有洁癖,但是她也不想用他的东西去洗澡,因为他有。
她做不到像是如湘那样整天让自己除了消毒水的味道再也没别的,让他清楚地感知到她的干净。
她有点想要走出去,但是外面雷雨交加。
要不要去跟他换房间?
虽然阿姨说客房都打扫干净,换上干净的床品,但是他适应吗?
她悄悄地打开门,看向客房的位置。
客房的门突然应声而开。
卓简紧张的看着那个方向。
他穿着白色的睡衣睡裤从里面出来,幽暗的眸子一下就捕捉到她的眼神。
卓简听到自己的心里怦的一声,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炸开了。
傅衍夜迈着大步朝她走来,她下意识的垂眸,却发现他连穿着睡裤的时候,都遮不住他的大长腿。
还有他漂亮的脚踝,都给人一种想要去触摸的冲动。
当然,他是天之骄子,不是谁都能摸。
卓简突然想到如湘,她肯定摸过了吧?
突然间不再那么心跳如雷,她侧身,看着他走到自己身边,低眉顺目的,刚好看到他的腰腹部。
传说中的狼狗腰?
其实小时候也看到过他的身材,不过那时候他尚且没有现在这么结实的身躯。
这是后来常年锻炼的后果,隐隐的八块腹肌,人鱼线……
该死!
人家穿的衣服呢,她在幻想什么?
那天浴室里的美男画再次浮现眼前,她红透了耳朵。
傅衍夜看到她耳沿泛红,抬手便捏起她的下巴,霸道的眼神看着她:“在想什么?”
十五岁韩国出道,十七岁日本出道,二十一岁孑然一身离开了原属经纪公司重新出发!二十二岁复出并且美国出道,二十三岁横扫美国公告牌榜单,二十四岁成为世界最具代表性的亚洲艺人!二十三岁开始solo,二十四岁导演演唱会,二十五岁展开了个人的世界巡回演唱会!他!就是金圣晗!PS1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前期的二十章三十章的,确实是写坑了,都是太阳的错,不过还希望书友们坚持下去,太阳一直在进步!谢谢支持!PS2目前一天三更,一天万字更新,每月不定时不定数爆发!感情有波折请耐心欣赏!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赞!当然,支持太阳的能投一下月票就更好了!谢谢!PS3书友群已建,在作品相关中!!...
资产千亿的霍家继承人霍不凡,被谋杀后重生在了一个底层男子的身上。在头疼如何面对这对不知情的母女时,霍不凡发现真凶已经将他的替身推至台前,意图窃取霍家的资产。唯一的办法,就是扎根于这个近乎破裂的家庭,从零开始,快速崛起,与幕后真凶抢时间。可是,万一时间长和这个漂亮到极点的老婆处出感情怎么办?护爸狂魔的可爱闺女不解的昂起头爸爸,你怎么不跟妈妈一起睡了?...
惊鸿一瞥,他不惜动用所有势力,大海捞针,只为找到那个相似的她。一场交易,两番景色,他步步为营,处处设计,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将她禁锢在身边。面对巨额医药费,她茫然无措,四处打工,操劳过度送医治疗,他傲立在床边,声音清冷要钱很简单,只要你嫁给我。刚毅的铁臂让她无处可逃,被迫承受他的所有,她以为自己很幸运被他看中,就在一片芳心沦陷时,他发泄过后,趴在她身上,嘴里念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婚后她的生活天翻地覆,拿下奥斯卡,打败心机婊,开了挂的人生让她从此闪耀夺目。人人都说他爱她,她却笑的心里发凉,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他爱的不过是这张酷似前妻的脸,而不是她但恢复记忆的那一刻,她却潸然泪下...
高冷不食人间烟火的萧阎王对所有女人免疫,却偏偏对一个小编剧情有独钟。某颁奖典礼上,媒体采访他。请问墨凉小姐喜欢您这个消息,是否属实?不!事实上,是我喜欢她!那请问,您和墨凉小姐是什么关系?上下关系!电视机前,正在吃薯片的某女一脸疑惑,萧景琛,你怎么骗人呢?我们什么时候是上下关系了?某男邪魅一笑,我们什么时候不是了?。...
当他回过头的时候,所有的都是谎言上了心,伤了心,殇了心...
一场意外,她成了恶魔总裁的至宝。她以为他霸道冷酷,嗜血无情,可他却疼她,爱她,为她抵挡着全世界的恶意。全世界都知道他宠她,唯有她不自知。而也只有她知道,令全世界恐惧的两个男人其实是同一个人。无论她怎么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女人,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休想离开我。要不要这么惨你再说一遍!嘿嘿,我其实是说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