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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林夕的这首《黄昏》很新也很旧,取得是刘华苦情歌的调子,但是走的却是自己的路子。
截然不同。
某个公司的歌手群里:
“我仿佛在淡水的渔人码头看到十分绚烂夺目的夕阳,而此处的日落非常美丽是紫红色的,与别处不一样,但刹那间夕阳就消失了。
好美。”
“林夕真的是爱了,以后他就是我的偶像。
太帅了。”
“我仿佛真的看到昏黄的天,红透的边,林夕绝了。”
“开始时,林夕追赶我们,没想到三个月后,我们需要仰望他了。”
“我都不知道自己听了多少遍。”
...
已经彻底沦为林夕拥趸的毛毛也在第一时间发表了自己评价:
“在候车(别问我凌晨为什么还要候车,因为要挣钱养家)的时候,耳机里一次又一次传出了这熟悉的旋律。
已经记不清这是循环第几次听这首歌,却好像爱这首歌爱了很多年。
这首歌叫《黄昏》。
它的旋律,一如歌名,落日余晖间,带着一种迷人的凄美。
而它的创作者,名叫林夕。
我自始至终没听腻过,只这首歌的曲子太过优秀。
在几乎通篇反复循环613(副歌这里是5级)这样的和弦框架内,搭建出了一遍即惊为天人的旋律,老实说这非常不简单。
其旋律简约,却极具记忆点,主歌怎么都想不起来的初级、俗气的洗脑,它是每一段都做到了抓耳、惊艳,而且又不晦涩。
主歌线条是先短后长,副歌则刚好反过来,错落有致,又有所区分。
旋律简约,却极具记忆点,大量的小和弦与小调音,让曲子本身就带有一种强烈的画面感,即使不听歌词,听者依然可以感到:仿佛置身落日余晖之下,慢慢被残阳包围,最后被夜色吞没,这样一种氛围。
无论时代怎么变,有些美,总是会一直留存的,强烈推荐大家去欣赏一下...”
不少人看到了毛毛的微博。
“毛毛这么晚还要工作,你这个工作正经吗?”
“本来只是感觉《黄昏》很好听,现在经过毛毛的一顿分析,不明觉厉,更好听了。”
“你才听了几遍呀,就听出这么多东西来,我们的耳朵是一个耳朵吗?”
“听君一席话,胜似一席话呀!”
“能说普通话吗,你写的我看不懂,请打开麦克风交流。”
“毛毛表示你们知道的,我是林夕的忠实舔狗,现在正是我发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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