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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墨完毕。
闻清辞又走到阿厌的身后站好,他握住阿厌拿着狼毫的小手,用他的大掌将其包裹住,再用手指调整好正确的握笔姿势,控制着阿厌的手将狼毫放入研好的墨汁里。
如此一来,墨汁便染湿了笔端。
阿厌娇小的身子被他笼罩住,她毫不意外地嗅到了属于闻清辞身上的味道,看着包裹住自己的大掌,阿厌任由闻清辞动作。
他握着她的手开始写字。
一笔一划,一个又一个完整的字出现在宣纸上。
伴随着的,是闻清辞清润的嗓音。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
是今日寻夫子让大家诵读的那一段。
也是她被罚抄百遍的那段。
今日的早课,虽说阿厌到后面当着大家的面给表演了一个当场睡觉,可是前面朗读过的那两遍她还是记得的。
这一点,也是多亏了她与生俱来的记忆能力。
闻清辞也看出来了这点。
他跟阿厌在比试台时,阿厌的关注点在江也跟方知行的比试上,可闻清辞的关注点在则是在阿厌身上。
他注意到了阿厌比划的动作,看出阿厌的记忆力极佳这一优点。
在悔过崖时,叶长歌也说过,阿厌拥有能看一遍就将对方招式记住的能力。
闻清辞一边教导阿厌怎么把每一个字写出来,一边将书写的内容读出来。
等今日所学的这一篇写完,他松开包裹住阿厌的大掌,望着宣纸上齐整大气的字。
阿厌看了一眼握笔的姿势,再看宣纸上写出来的内容时,眼底滑过惊讶的波光,“这是我跟清辞写出来的?”
闻清辞勾唇浅笑,绕到一边站好:“我写出来是要教阿厌怎么去写,以及怎么认识每一个字,因此,这一篇,不能够算在你要抄写的百遍以内,接下来,阿厌要自己写。”
阿厌:“嗯!”
经过刚才,她已经能够将这些字认识了。
就是写起来比较麻烦。
阿厌握笔的姿势还不太熟练,再加上她没有写过字,即便记得每个字的一笔一划,但写出来的一笔一划也算不上好看。
甚至是……歪歪扭扭的。
总之,怎么看怎么难看。
一个天字写完,阿厌对比了一下闻清辞教她写的那一篇,望着站在一旁还未走开的闻清辞。
刚刚还信心满满的她,顿时蔫蔫儿的:“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效果相差这么大?闻清辞看了一眼她写出来的字,神色微僵。
……是挺难看的。
他当年初学时,好像比阿厌这种情况要好上许多。
对上阿厌不解又受挫的眼神,闻清辞很快将这一点僵硬的反应隐去。
他想说点什么话来安慰阿厌,让阿厌学习的热情不被浇灭。
闻清辞抬手,摸了摸阿厌的脑袋:“阿厌初次学习写字,目的不在于字的好看程度,而是在于阿厌能不能认识这个字,并且将这个字完整的写出来。”
说完,闻清辞又添了一句:“阿厌有一颗想要学习的心,还能把字写出来,已经值得嘉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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