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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清辞认为,对于初学者,要求不能太高。
阿厌就是初学者。
且他相信,以后只要阿厌每日多花一点时间,写更多的字,读更多的书,阿厌这糟糕难堪的字迹也是能够进益的。
阿厌想了想,认为闻清辞说的有道理。
她眼下的字写出来之所以那么难看,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接触过。
她也认为,既然她都能够在修行上有如此好的记忆力和天赋,断然不会在读书识字上差很多。
闻清辞见她被打击得晦暗的一双眼睛重新燃起了明亮,艳如朱砂的薄唇勾起温柔的笑意,他拿起一块玫瑰酥,送到阿厌嘴边:“阿厌做得很好,要嘉奖。”
阿厌张嘴,将玫瑰酥一口咬住。
字是真的难看。
但玫瑰酥也是真的好吃。
一块香甜可口的玫瑰酥便被她轻松解决了。
阿厌注意到闻清辞的指腹上沾染着玫瑰酥留下的糕点碎屑,当即张嘴,将他的指腹一口咬住。
湿热的舌尖一卷,将碎屑卷入唇中。
闻清辞愣在当场。
他迅速抽回手,将被阿厌舔过的指腹藏到身后,尽量让自己的神色看起来跟平时一样自然。
可他泛起涟漪的双眸,却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其中的悸动。
阿厌没想那么多,她垂眸,继续写下一个字。
闻清辞望着她认真的神情,被阿厌这么无意的一撩拨,他也没有心思再去注意阿厌新写出来的字有多不好看,而是走到一边,脚步略显慌张地拿过一本书籍,坐在榻上翻阅。
然而,他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视线也忍不住总是往早已经没有温度的指腹上瞟。
他是不是应该跟阿厌说一下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但阿厌还是个孩子。
她本是无心之举,无意撩拨,若是要追根究底的话,阿厌是没有错的。
错的是他。
是他不该生了那些乱七八糟,旖旎朦胧的杂念。
阿厌写完完整的一遍,她放下狼毫,白净的脸颊在不经意间沾染上了几处墨汁。
她将写好的那张宣纸反复看了一遍,跑到闻清辞的身边:“我写好了。”
闻清辞收起那些杂念,回过神,将阿厌写出来的内容看了一遍。
原本的杂念,顿时被阿厌这一手尤为难看的字给冲散了:“字都是正确的,没有错,不过……阿厌以后要多练练字。”
阿厌也不再气馁,她拿过宣纸,想到还有很多遍要写,又回到椅子上坐好。
闻清辞本想唤临屿端水进来,清理一下阿厌脸上的墨汁,可见到阿厌那么认真专注,他又不忍心打扰。
他起身过去,站在阿厌身后,盯着她的一笔一划。
她确实很聪明。
只要教过一遍,阿厌就能记住。
夜间。
天色暗沉。
阿厌一整日都在练字,闻清辞则一整日都陪着阿厌在书房。
元斐背着他的小布包出现在窗外,看到书房里的情景,以及阿厌埋头写字时,他笑了笑,准备从小布包里拿出一颗青枣丢过去。
忽然,一阵秋风乍起。
阿厌摆放在案几上的一篇字被风吹得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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